平顶山市发布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

25.05.2018  15:16
 

 

近日,经平顶山市政府同意,平顶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平顶山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要切实加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防治四大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促进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有机结合,提高监测预警水平;进一步推进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机构建设,为隐患排查、监测、应急、勘查、治理提供技术保障;巩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成果,进一步夯实县、乡政府的主体责任,着力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加大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力度,着力消除地灾隐患威胁。

方案》明确平顶山市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201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要求各地政府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制;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积极筹措资金;要加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徐永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