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国土资源局采购所需的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所需的技术协作单位投标人资质要求、技术方案公示公告

13.11.2014  12:29

 

 

 

各潜在供应商: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其采购所需的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所需的技术协作单位实施政府采购,依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办购【2007】20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招标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4年11月1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集中采购机构: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0396—8055676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汝南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采购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与遥感监测项目所需的技术协作单位有关要求

一、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单位须具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事业单位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2、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原件);

3、主要技术人员中应经过省厅级国土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提供《河南省土地调查培训合格证》(原件)。

4、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具体工作质量要求:

提交成果符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确保各类变更数据的准确性,其完成的成果经过上级核查合格。

三、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四、采购资金 来源: 政府财政拨款

五、付款方式:

1.变更调查内外业工作完工向省厅提交调查成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60%;

2. 变更调查工作全部结束,成果全部通过省厅和国土资源部核查,并向甲方提交全部成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0%。

六、采购需求与技术规范

(一)工作任务

1、准备调查资料制作调查底图

依据本辖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新增建设用地审批、设施农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基本农田划定与调整、土地违法查处等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现状变化的材料,在遥感监测成果和2013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等成果的基础上,制作土地变更调查外业底图。

2、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和用地管理信息标注入库

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和用地管理信息标注入库两个方面的工作。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以县为单位,以2014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以日常变更为基础,结合年度遥感监测成果、2013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参照本辖区年度用地计划、用地审批、土地整治、增减挂钩、执法检查等有关成果资料,实地核实遥感监测图斑情况。调查2014年度内每一块变化土地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整理汇总形成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数据。

3、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

运用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软件的变更功能,按照数据库更新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土地调查数据库中已经发生变化的地类、范围、属性等进行逐地块变更,更新调查数据库,生成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增量数据,以及县级更新调查数据库。

4、数据汇总统计及分析

利用土地调查数据库,按照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汇总的要求,逐级汇总年度内每一块土地的利用变化情况,形成年度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汇总结果。并结合年度土地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年度土地利用变化分析,编写土地利用变化分析报告。

(二)变更调查内容与要求

1、实地调查内容

根据土地变更调查有关规定,实地查清年度土地利用地类变化和土地权属变化情况,将变更图斑标绘在土地变更调查底图上,并按要求将变更相关属性如实填写在《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中。依据外业调查底图和《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变更面积以数据库中变更图斑的面积量算为准。

2、调查方法与要求

依据制作的外业调查底图,对照实地现状,逐地块对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及属性信息进行逐一核实、调整和补充调查,并予以确认,核实建设用地批准范围内的土地实地是否建设,并调绘实地建设范围和地类。如实填写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对遥感监测图斑未变更或部分未变为建设用地的,应结合遥感监测图斑类型,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中填写未变更详细理由。对于影像不清晰或影像未反映的新增地物,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用实测法开展补充调查,详细记录变化图斑的形状、范围以及变化地类等内容;确认和补测的信息,作为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的依据。

精度要求:调绘的各类界线与遥感正摄影像图底图上同名地物间精度应符合第二次土地调查精度要求。

3、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

按照数据库更新有关标准和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实现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变更、上报与更新。

按照数据库更新有关要求,利用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库软件,将《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以及外业调查结果输入计算机,更新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并生成增量数据及相关统计报表,利用国家统一下发的更新数据上报软件,将导出的增量数据进一步检查,生成用于上报的县级更新数据包。

数据库更新要求:

①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应以国家确认后的2014年度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统计报表为基础。

②通过数据库变更生成的增量数据结构必须符合数据更新有关技术规定。

③数据库变更过程中,发生变更的部分必须保证变更前总面积与变更后总面积完全一致,未变更图斑面积不得改变。

④严格依据《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采集属性数据。

⑤变更后的各地类面积之和,应等于相应行政辖区、权属单位控制面积。

4、成果汇总和分析

在更新后的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汇总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形成2014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汇总结果。在分析“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汇总结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年度土地管理各项工作情况,开展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分析工作,对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耕地保护、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违法用地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与建议,编写县级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三)提交成果

1、2014年度县级更新数据包。

2、2014年度变更调查各类统计汇总报表

3、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

4、2014年度县级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5、土地变更调查上级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及扫描件

上述成果自动打包存放于数据库生成的更新数据包中(光盘3套)。各类统计汇总表及分析报告打印装订成册(一式3套)

6、2014年县级土地调查更新数据库(光盘3套)。

7、图件及其他成果(其中包括全县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