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基金会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30.12.2014 14:38
本文来源: 河南大学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公布获得2014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4〕69号),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等149家公益性社会团体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这也是我校基金会连续四年获得此项资格。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是国家为推动社会慈善,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公益性捐赠而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或个人向具备该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捐赠才可以享受所得税前扣除的优惠。税前扣除资格必须经财政部门、国家税务部门和民政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联合审核批准,并实行一年一审批制度。在每年进行财务审计、年度工作检查的基础上,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对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信息公开、社会评价等进行综合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授予当年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我校基金会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认真做好社会捐赠的筹集工作,保证捐赠资金的使用符合捐赠者的意愿和基金会宗旨,及时发布和反馈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至今已连续四次顺利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此次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获得为我校进一步扩大筹资规模,拓展筹资渠道创造了有利条件,能有效促进学校和基金会筹资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本文来源: 河南大学
30.12.2014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