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被评为全省2016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

22.05.2017  16:18

      5月19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省局被评为2016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

2016年,省局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完成节能指标为导向,以创建节水型单位为载体,以节能宣传教育为抓手,坚持软硬件并举,确保了节能工作的强力推进。 一是压实目标责任。 将节能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和问责制,做到了单位工作有目标,个人肩上有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落实保障措施。 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完善了公务用车节油管理、节约用水、用电、数据统计等10余项节能工作制度,把节能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保障了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全面完成了节能灯具、洁具、龙头100%更换的任务。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采取悬挂条幅、展示图板、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停开电梯、停用空调、停用车辆一天)、发倡议书、举办自行车慢骑等多种形式宣传节能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单位内部形成了人人重视节能、人人宣传节能、人人参与节能的良好氛围。 四是突出工作亮点。 把创建节水型单位作为2016年度节能工作的突破口,按照创建要求,组织带领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直属分局、计量院、应急中心联合开展创建活动,重点对机关大院进行了分表计量改造、铺设透水砖、更换绿化灌溉设备、水平衡测试等工作。(机关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