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体育局关于2013年度体育彩票销售及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02.06.2015  17:09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财政部门的监管下,全省体育部门进一步加大体育彩票销售和管理力度,为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河南省体育局依据体育彩票“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和体彩公益金使用公开的原则,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紧紧围绕体育强省建设,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不断加强体育健身场馆设施建设,调整运动项目布局,优化项目结构,提升竞技体育水平。现对2013年度省体育局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 体育彩票销售及公益金筹集情况
  2013年度,我省共销售体育彩票618226万元。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确定的省留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省本级留用公益金42870万元,返还市(县)留用体彩公益金30009万元。
  二、2013年度省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情况
  在财政部门的监督下,省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全额缴入国库并实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当年,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共安排支出37050万元,用于实施群众体育工作和资助竞技体育工作,详情如下:
  (一)实施群众体育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1-2015年)  》和《河南省“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共同参与全民健身事业,省体育局预算安排使用20968.5万元,用于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捐赠体育健身器材、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各类省级综合性运动会,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1.用于实施“雪炭工程”400万元。
  2.用于实施农村居民体育健身工程及乡镇级健身工程2580万元。
  3.用于实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配套经费、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全民健身示范园建设1430万元。
  4. 用于实施新农村社区健身设施配套经费500万元。
  5.用于青少年体育训练、建设体育俱乐部3437万元。
  6.用于“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各级各类健身和扶贫活动、国家级联赛、省级体育赛事及全省体育活动经费3812万元。
  7.用于省国民体质监测及各类科研营养费250万元。
  8.用于建设中原网球中心及新建维修群众活动场地8559.5万元。
  (二)资助竞技体育工作情况
  2013年,省体育局安排彩票公益金16081.5万元,用于备战国家级综合运动会和单项比赛、补助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扶持退役运动员创业等。
  1.用于参加国际、国内大型运动会5910万元;
  2.用于新建、改建、维修训练场地430万元;
  3.用于添置训练竞赛器材1581万元;
  4.用于运动员体育科研营养经费1320万元;
  5.用于改善运动员训练生活条件3179万元;
  6. 用于伤痛治疗、退役运动员安置等其他体育事业支出3661.5万元。
  河南省体育局感谢全省人民对全省体育彩票及体育事业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