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通知

11.06.2014  21:01
各学院、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充分发挥产学研合作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在促进政产学研用结合及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经国家科技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批准,2014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选工作开始启动,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选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及名额(全国)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是面向国内在促进政产学研用结合及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及创新成果所颁发的年度荣誉奖、分别为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中国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四个奖项。
  1、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年度评选不超过100名,授予在产学研合作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及个人。
  2、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年度评选不超过100名,授予在产学研合作中起到重要促进作用管理部门及金融、中介机构等单位及个人。
  3、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年度评选不超过100名,授予产学研合作中涌现的突出创新成果。
  4、中国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年底评选不超过10名,授予产学研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奖:申报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有进行产学研合作的创新团队,在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及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促进奖:申报单位在积极推动政产学研用结合,营造产学研合作的良好政策环境、投资环境、创新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有突出作为。个人申报者业绩显著。
  3、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合作形成的创新成果,具有较高的创新性,较好的市场前景,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有重大影响,或对应用推广先进技术,完成重要科技工程项目具有创造性贡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有较完整的保护和应用制度。完成单位申报创新成果奖的数量不超过3项,项目申报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7人。
  4、突出贡献奖:主要表彰在产学研用结合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是我国产学研届年度十大创新人物,该奖项需要从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和促进奖个人中产生。
  三、申报程序
  1、创新奖与促进奖不能同时申报,但申请创新奖的单位可以同时申报成果奖。
  2、申请单位或个人根据申请的不同奖项分别填写《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申报材料提纲》(单位、个人)、《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申报材料提纲》(单位、个人)、《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申报材料提纲》(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7月15日之前将纸质材料三份送到地方合作处(行政楼416),同时提交一份1000字的电子版概况介绍发送到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丁丽;电话:63558905。
  3、 材料提交至地方合作处,由地方合作处统一报送到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奖励办公室。
                            
  附件1: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奖办法
  附件2: 2014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单位)申报材料提纲
  附件3: 2014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个人)申报材料提纲
  附件4: 2014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单位)申报材料提纲
  附件5: 2014年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个人)申报材料提纲
  附件6: 2014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申报材料提纲


                             地方合作处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