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2013年妇女儿童监测报告

24.07.2014  18:23

      妇女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随着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妇女儿童成长环境和条件日趋优越。据市统计局对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两个纲要监测显示:2013年,全市的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妇女在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撑起了半边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儿童的各项权益得到保障,儿童的成长环境趋好。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现状

      (一)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基础更加坚实

      2013年济源市全年实现生产总值460.1亿元,比上年增长12%。人均生产总值64899元,比上年增长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85元,比上年增长9.2  %;人均消费支出17405元,增长19.3%。农民人均纯收入11958元,比上年增长12.3%;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890元,增长20.2%。全市社会经济的稳定快速增长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经济环境。2013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11.66亿元,卫生经费支出5.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5%和49.0%。教育和卫生经费投入力度的加大,促使了全市教育和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二)生育观念在悄然改变

      201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71.5万人,其中女性35.59万人;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6.1:100,较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育龄妇女人口为19.28万人,比上年减少0.72万人。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85‰,比上年上升0.2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缓慢提升,人们的生育观念在悄然发生着变化,随着“单独二孩”政策的即将实施,人口自然增长率将会缓慢走高。

      (三)妇女干部社会地位不断提高

      2013年全市人大代表273人,其中妇女代表69人,占25.3%;政协委员274人,其中妇女委员66人,占17.7  %。市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和市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为100%;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72.73%;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的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15.15%。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达27.3%,其中: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重达0.5%;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达30%。由此看出,妇女参政议政得到了全市各级党组织的重视,各级加大了对妇女干部的选拨、培养和使用的工作力度,保障了妇女的各项政治权利,提高了妇女干部的社会地位和参政议政能力。

      (四)妇女儿童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

      2013年全市共有小学105所,在校生48258人;普通初中26所,在校生25117人;普通高中6所,在校生15700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5所,在校生5619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5241人。2013年全市在园幼儿29329人,其中女童14098人。特殊教育在校学生343人,其中:女生151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和初中学生毛入学率均为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8.9%,其中:女生99.3%。高中学生毛入学率为96.2%,其中:女生90.97%,较上年提高5.01个百分点。成人识字率达98.37%,其中:女性97.43%。各级各类各项教育均衡发展,广大妇女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了完全保障。

      (五)妇幼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得到提高

      2013年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5家,病床床位2947张,卫生技术人员2864人。2013年全市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为91.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9%,与上年持平。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非住院分娩中新发接生率三项均为100%。婴儿死亡率为6.4‰,比上年降低0.1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6.9‰,比上年降低0.5个千分点。2013年全市卡介苗接种率为99.96%,乙肝疫苗接种率为98.72%;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93.7%。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  妇女儿童的质量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得到加强

      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建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保护妇女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深化普法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加大了对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妇女儿童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的维护。2013年,全市破获强奸案件16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和介绍妇女卖淫案件22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37起。

      (七)妇女儿童生存环境逐步改善

      大力推行改水、改厕及环境污染治理等工作,改善妇女儿童生活环境,是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基础。2013年,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8%,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6.22%,分别比去年增加1.17和3.22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农村集中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94.8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8.1%,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八)妇女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进展

      妇女就业的数量和层次,是妇女参与社会生产体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益的直接反映。2013年全市就业人员47.79万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21.57万人,其中:女性4.82万人,较上年增加0.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0.71万人,其中:女性0.34万人。

      社会保险业的加强,参保人数增加,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维护。2013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53万人,女职工4.97万人,占总人数的34.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8万人,女职工5.31万人,占总人数的4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93万人,女性5.13万人,占总人数的43%;参加失业保险的女职工9.57万人,女职工3.45万人,占总人数的36.1%;参加工伤保险的女职工8.34万人,女职工3.34万人,占总人数的40.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7.21万人,女职工3.5万人,占总人数的48.5%。

      社会救济工作取得成效,城乡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2013年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0.55万人,比上年减少0.05万人;其中:女性0.23万人,比上年减少0.07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0.55万人,比上年减少0.05万人;其中:女性0.86万人,比上年增加0.06万人。2013年全市社区服务机构55个,较上年增加5个;便民、利民服务网点数达105个,较上年增加5个。

      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艾滋病、性病等防治知识宣传有特加强。2013年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为11例,其中女性3例,比上年增加1例,占比27.3%,较2012年当年上报比重增加了18.2个百分点。对此,我们要坚决遏制女性艾滋病、性病病毒感染蔓延的趋势。一方面要加强对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妇女和高危人群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的知晓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采取强力措施加以遏制;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女性自我保护能力,从个体上杜绝艾滋病病毒感染和性病蔓延。

      (二)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事件仍然存在。2013年全市的强奸案、拐卖妇女案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分别较2012年增加了1起、30起和18起,呈高发态势。有关部门要建立长期整治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打击措施,坚决打击一切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拐卖、强奸妇女案件,要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对卖淫、嫖娼、家庭暴力等社会丑恶现象,不仅要抓好社会整治,还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构和宣传阵地建设,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和照顾妇女和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妇幼卫生保健工作水平有待于提高。虽然2008起婚检已全免费由政府买单,但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仍未达100%,安全防护仍有盲点。2013年婴儿死亡率6.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6.4‰等指标较上年有所下降,但仍威胁着妇女儿童的生命健康权。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和未来,要实施好出生缺陷综合防冶行动,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遗传优生咨询与新生儿疾病检查等工作,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切实努力提高未来人口的素质。

      (四)流动妇女儿童管理有待完善。流动人口对搞活经济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也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如流动人口中女性难以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的社会福利、卫生保健、教育培训、法律援助、就业指导等服务。流动妇女儿童管理有待加强,她们的合法权益,应采取措施,切实加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