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组织开展2017年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14.06.2017  11:51
       

当前,我省夏粮收购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省粮食局决定在全省开展2017年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与夏粮收购工作同步进行。重点检查辖区内从事夏粮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者收购过程中遵守“五要五不准”守则情况,主要包括:

一、粮食政策宣传情况。检查粮食收储企业是否在收购场所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让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

二、购销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委托或租仓库点是否符合资质条件;检查委托收储库点是否认真执行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是否执行粮食质价政策,是否及时兑付售粮款。

三、粮食收购资格情况。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内容,认真开展收购资格核查,依法查处无证收购行为。

四、粮食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查收储企业是否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检查委托收储企业和租赁库点是否存在粮食入库进度和数量与企业实际入库能力、仓容不符的情况。

五、案件受理查办情况。检查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以及受理、查办涉粮案件情况。

夏粮收购事关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是当前粮食工作的重中之重。省粮食局要求,各地要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层级监督,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打白条”、“转圈粮”、虚报收购数量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