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5年国庆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豫安监管办﹝2015﹞13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局9月26日对各地值班情况进行了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鉴于检查中发现个别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局存在值班人员脱岗和不清楚带班领导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及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 严格值班值守工作纪律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国庆假日值班工作,提前部署,统筹安排,抽调工作经验丰富人员参与值班。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和将值班电话转接到手机等现象。值班人员要履行岗位职责,提前熟悉值班程序,及时妥善协调处置各类信息。要严格交接班制度,当天值班人员在第二天交班时,要将当天值班情况尤其是未完成待办事项交接清楚。要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报告。要督促所辖县区安全监管局进一步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并适时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制度落实,信息畅通。
二、准确处置各类事故信息
对接报的事故信息要按有关规定要求立即上报,及时、妥善地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及群众举报信息,对互联网和新闻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信息,要及时核查,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2012]90号)规定的时限予以报送。
三、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各级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辖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节假日不停产、不停工的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抽查、检查等情况要及时予以掌握,并及时向省安全监管局值班室报告。
10月1日至6日每日下午17时前将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报省局值班室。10月7日16时前书面报告国庆节期间辖区安全生产情况。省局值班电话:0371-65919777;传真:0371-659198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附件下载: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报告表.doc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29日
附件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报告表
报告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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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如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请在后面打“√”,否则请按下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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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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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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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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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基本情况 | |||||||
事故 类型 |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 伤亡人数 | |||||
合计 | 死亡 | 失踪 | 被困 | 重伤 | 轻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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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简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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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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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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