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公布

28.04.2015  10:02
       

   ◢对56个城市的例行督察督促落实补充耕地3.5万亩,复耕土地4.43万亩,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2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22人,督促 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43.43亿元,追缴土地出让收入317.02亿元。
  ◢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发现,近5年内全国批而未供土地1300.99万亩,闲置土地105.27万亩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日前签发2015年国家土地督察第1号公告,向社会公布2014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公告显示,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围绕“严守耕地红线、督导节约集约、维护群众权益、提高督察效能”的职责定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2014年的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队伍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
  以严守红线为目标,开展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督察。在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为重点的审核督察中,审核省级政府备案材料2.15万件。对56个城市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实施例行督察,已督促落实补充耕地3.5万亩,复耕土地4.43万亩,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2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22人,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43.43亿元,追缴土地出让收入317.02亿元。
  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督察发现,截至2014年9月30日,近5年内全国批而未供土地1300.99万亩,闲置土地105.27万亩。对上述问题,将督促省级政府制定分类处理意见和整改方案,促进及时供应和盘活利用土地。
  以“稳增长、调结构”为目标,在全国开展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用地情况专项督察,发现截至2013年底,有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存在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产能过剩行业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共涉及354个项目,涉地面积32.89万亩,将督促有关省级政府纠正整改。
  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针对2013年专项督察中发现的侵害农民合法权益问题严重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等6个县(市、区)实施限期整改,督促相关地方政府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和社保费用3.84亿元,退还违法违规征收的土地4万亩,为6.7万名被征地农民建立了社保账户并明确了资金渠道,依法处理土地违法责任人53人。坚决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地方政府违法征占耕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新建楼堂馆所等问题,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跟踪督办案件71宗,向7个省(区、市)政府发出《整改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