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规定:重点工程拆迁的对接安置经适房满5年可直接上市
03.08.2015 10:57
本文来源: 河南频道新闻
重点工程拆迁的对接安置经适房,满5年可直接上市,不需要提供区县住保部门放弃回购的证明,上市交易的,按照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委了解到,近日北京出台了《关于重点工程拆迁对接安置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拆迁安置对接经适房再上市办理流程。
背景
老房新房不同政策 上市交易麻烦
2008年4月,北京出台了已购经适房上市出售的新规。新政策以当年4月8日为“分水岭”,之前的“老房”和之后的“新房”,采用不同政策。
无论是“老房”还是“新房”,购买未满5年的都不能上市交易,确需上市的由区县住保部门按原价回购。
“新房”满5年后可以上市,但出售时应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补交金额根据原购经适房时的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价差的70%补;“老房”满5年后上市交易的,补交价款则按上市成交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有部分定向安置用途的经适房,由于当时文件规定的项目名称过于笼统,个别项目既有“老房”、也有“新房”,带来了上市交易的麻烦。
本文来源: 河南频道新闻
03.08.2015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