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13.02.2015  18:02

                                                                                                                                                      项目编号:新交建SL15-015

卫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卫辉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共解决3个乡镇11个行政村19001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和14所学校4017名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二标、三标为施工标,一、四、五标为采购标,六标为监理标),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一标:189037米PE塑管采购及安装;

二标:5眼水源井(1470延米)及附属配套工程;

三标:1340米DN1000PCCP管道施工;

四标:83套井盖及5311套水表箱的采购;

五标:5325块水表采购;

六标:  全部建设任务施工期及保修期的建设监理;

2、招    标    范    围:卫辉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施工图及工程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和地方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卫辉市

5、标    段    划    分:标段-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标段-6

6、工    期  要  求:二、三标段工期为90日历天,一标工期为90日历天(管材供货期为15日历天),四标工期为30日历天,五标工期为30日历天(含强检期),六标工期为施工期加缺陷责任期(含结余资金)。

7、质    量  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1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经过相关部门的监测,具有省级及以上疾病预控控制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2012年2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产品的生产供货经验(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备案,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信用备案登记的委托代理人(以网上公示为准);如委托代理人投标,其委托代理人应为本企业正式职工(委托代理人出具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2、3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标同时具有凿井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2012年2月1日以来具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备案,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信用备案登记的委托代理人(以网上公示为准);如委托代理人投标,其委托代理人应为本企业正式职工(委托代理人出具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材料)。4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招标货物的生产、安装、调试能力的厂家;产品经过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质量检测合格的树脂水表箱生产商;2012年2月1日以来具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同类产品的供货经验(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委托代理人投标,其委托代理人应为本企业正式职工(委托代理人出具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期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5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招标货物的生产、安装、调试能力的厂家;产品经过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质量检测合格并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水表生产商;2012年2月1日以来具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同类产品的供货经验(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备案,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信用备案登记的委托代理人(以网上公示为准);如委托代理人投标,其委托代理人应为本企业正式职工(委托代理人出具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期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6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经历;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拟任项目总监及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出具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12年2月1日以来具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经验(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信用备案登记的委托代理人(以网上公示为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证明中含法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或总监,查询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

4、施工标(2、3标)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监理标(6标)的总监未担任其他项目在建工程职务。

5、施工标投标企业可以报2个标段,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2月13日至2015年02月27日  17:30。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右侧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赵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03月16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1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水利局:0373-2079602         

卫辉市监察局:0373-4471002       

卫辉市检察院:0373-4477202

卫辉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0373-4490522         

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0373-4470061

招  标  人:卫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21782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716296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市水利局:0373-2079602 

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0373-4470061

2015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