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01.06.2016  07:38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安委办[2016]1号)、农业部农机化司农机安[2016]11号和省安委办(安委办[2016]9号)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农机工作实际,现将开展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19日

 

2016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省安委会[2016]9号文件通知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关于农机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河南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大力促进农机化事业安全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农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强化农机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农机安全素质”为主题,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实效,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农机安全文化,普及农机安全知识,提升农机安全素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农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安排

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时间是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推动各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开展“百名农机局长论安全”活动。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人要通过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采访、参加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与农机手谈心等形式,教育引导农民机手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和法律底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开展“千名监理干部下基层”活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要深入农村集市、田间场院、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和农机合作社等地区,向广大农民群众及农机手进行安全专题宣讲,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二)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省农机局会同周口农机局、农机监理站在商水县同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全系统农机监理人员要统一行动,深入田间地头,通过现场发放机手安全倡议信、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画册和农机安全操作挂图,播放农机安全宣传片等方式,集中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助方法等,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生产技术和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执法检查。各地要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访谈栏目、发表文章、发布“双微”(微博、微信),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农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推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通过组织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培训展览,组织事故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要积极开展“农机监理干部与百名农机手谈心对话”活动,各县农机监理干部在辖区内选取不低于100名的农机手进行谈心,通过与农机手面对面交流,了解农机手的所想所需,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技术服务,更好地为农机手服务。要全民落实全国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四)开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结合“三夏”农机生产实际,组织人员深入重点地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安全。省站拟于在6月份相互对查的方式组织一次全省农机安全大检查。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非法违规行为,排查事故隐患,努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坚持寓农机监理于服务之中,将农机安全监管与安全宣传、驾驶操作培训等安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深入生产一线为农民服务。

(五)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组织本地区、本单位职工、广大农民群众、农机手积极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深入一线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积极引导农民机手学习安全知识、掌握操作要领、加强机械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农机安全生产防护性能提升试点地区,要组织实施好农业机械机身反光标识粘贴工作,以点带面,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夜间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机构

根据《通知》要求,2016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各级农机部门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省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春贵(副局长)

副组长:姜海燕(站  长)

成  员:郭利军(副站长)、李健(调研员)、陈德建(科长)、李文胜。

五、工作要求

各级农机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严密部署。要结合实际,统筹谋划,扎实做好活动方案,认真搞好动员部署工作,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一)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级农机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履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认真做好本辖区督导检查。

(二)强化管理、狠抓隐患治理。要狠抓治理,把好源头关,把好人员关。要加强排查,全面整治。要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加强动态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报道、开展访谈等形式,多层面、全方位地宣传活动情况,要在全社会形成浓厚氛围,确保宣传效果。

(四)强化服务、保障有力。活动期间,各级农机部门要突出服务,以人为本。要针对当前实际,扎实做好各项农机便民服务活动,推进农机服务深入发展,切实保障有力,让农民满意。

(五)做好总结、及时上报。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调度,及时掌握相关动态,将好的做法和经验编辑成简报或信息报省站。简报要数据翔实、文字简明扼要,每篇控制在1000字以内。为了掌握各地的工作动态,工作成效,请各地分别于5月28日前和7月1日前将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及《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见附件),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省站。

联系人:陈德建 

电话:(0371)65529426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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