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车检新政让政府和市场各就其位

17.05.2014  15:18

  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推出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18项新措施。主要内容包括:政府部门不得开办车检机构;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不得指定车检机构,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

18项车检改革新举措,可谓亮点纷呈、利好多多,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合理性,不仅有利于推动车检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也充分回应了此前公众对改革车检制度的呼声。

毋庸讳言,长期以来,旨在保障车辆安全的车检制度之所以饱受诟病,甚至沦为一种劳民伤财的敛财和权力寻租工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府、市场、社会关系不清、界限不明,没有充分体现“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

政府一方面做了许多不该做也根本不可能做好的事情,如直接“开办车检机构”;另一方面,又没有真正做好该做和必须做好的事情,如“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检验问题”。这样一来,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既手握公权力又牵扯自身私利,很容易出现“给钱就合格、不给钱就不合格”现象。

这次车检改革新政,切中了当下的病灶:例如针对车检周期太短、过于密集的问题,《意见》明确,“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针对车检机构与政府部门关系过于密切,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意见》明确“禁止政府部门开办检验机构”;针对车检机构缺乏竞争、涉嫌垄断牟利问题,《意见》明确要“加快检验机构建设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

站在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改革的语境下,总结归纳上述车检制度改革的众多亮点,不难发现,贯穿其中的一个核心是,通过充分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和界限,让政府与市场,监管部门和车检机构各就其位、各负其责。

比如,禁止政府部门开办检验机构,实质就是给出了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界限,遵循的是“凡是市场能调节的,政府都要退出”的原则。而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是将新车检验的权力从政府下放给汽车厂家和车主。至于“加快检验机构建设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当然更是对市场规律的充分尊重,坚持了“市场能做到的交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交给社会”。

强调在车检制度中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并不意味着政府将无所作为,甚至放任自流,而是强调: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实现职能归位,集中精力管好该管的事儿,在“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发挥作用。如简化审批流程、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等,这才是政府能做的,也是应该做的。

【责任编辑:李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