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6年内免检 年前完成省(市)内异地检验

17.05.2014  15:16

  2010年9月1日(含)以后登记车辆可免于上线检验,但仍需申领检验标志

【新车6年内不用年检了!】昨天,网上像炸了锅一样,网友们都在讨论一个新措施,就是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推出了18条新规定。其中一条,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车主们意不意外?开不开心?

昨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该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众多网友及市民的关注。

9月1日起,私家车6年内免检

公安部公布车检改革18项,主要有:从今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两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李江平称,这些免检的车辆,如果在检验周期内发生过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则不属于免检的范围。注册登记在2010年8月31日前的私家小汽车,仍执行原检验规定。2010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可享免检政策。

年前完成省(市)内异地检验

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推广机动车在省(市)内异地检验,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在新规第13条中指出,有条件的检验机构,允许机动车主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预约服务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另外,公安、质检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开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检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参与检验机构经营。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标准,在各检测工位安装视频、数据监控设施和系统,实现检测数据实时采集、实时上传。2015年5月1日前,须全部接入统一联网监管平台。

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李江平介绍,此次主要调整的是非营运的轿车和小型、微型的车辆。同时,考虑到其他的一些车辆,比如面包车和七座及七座以上的车辆,这些车由于载人比较多或其他原因,这次不作为调整的范围。

网友声音

@丁志阳:“公安部18项车辆年检便民措施,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方便人民群众的措施,车辆年检将更加便捷,广大车主将会更加省时、省力、省财。”

@怕怕的天空:“那六年后呢?我们什么时候在这方面跟国际并轨呀?期待着……希望审车制度能够愈加完善!”

@千湖楚生:“四肢上举狂热支持新政出台,希望这样举国双赢的执政思路在我党内继续发扬光大#车检改革#。”

新政摘要

看看这18项新政是啥?

【机构更规范】

公安家属不得经营检验机构

1.加快检验机构建设

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质检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一律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

2.严格检验机构从业人员条件

检验机构要依法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承担检验法律责任。

3.禁止政府部门开办检验机构

公安、质检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开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检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参与检验机构经营。

4.规范检验机构审批程序

省级质检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要依法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严格许可的审批和批准工作。

5.加快推进系统联网监管

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标准,在各检测工位安装视频、数据监控设施和系统,实现检测数据实时采集、实时上传。2015年5月1日前,须全部接入统一联网监管平台。

6.强化检验机构主体责任

对检验机构已检验合格井出具了合格报告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核发合格标志(新标志注明检验机构,式样另发)。

7.规范机动车检验工作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须提交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强险凭证。检验机构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检验项目,不得篡改或伪造检测数据。

8.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标准

检验机构要将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作为检验重点,增强检验工作在源头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方面的效能。

9.推进检验机构规范化建设

检验机构要在明显区域公布检测流程、人员姓名和照片、纪律要求、举报投诉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

【验车更方便】

实行机动车跨省异地检验

10.进一步扩大新车免检范围

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客车,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免于检验(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仍须安全技术检验)。

11.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

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两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12.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

地市范围内机动车所有人可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推广机动车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

13.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

有条件的检验机构,允许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开设预约通道和窗口,公布每日检测能力和实际业务量,方便车主自主选择检车时间,减少排队等候。预约服务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14.简化检验工作流程

对安全检验和环保检测在同一检验机构的,要整合工作流程,业务一次性办结。不在统一检验机构的,不得强制先进行环保检测。

15.创新检验工作便利措施

推行周六日、节假日检验机构不停休制度,实行延时检验服务。推行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开展验车提醒服务。

【监督更全面】

推诿、拒绝投诉将重罚

16.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检验问题

检验机构如被认定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由公安交管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井依法撤销检验资格。

17.完善检验机构联网监管平台

自2015年5月1日起,不使用全国统一的监管系统的,公安交管部门不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18.建立联台监督检查机制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和质检部门联台采取联网监察、明察暗访等手段,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经鉴定,死亡交通事故涉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将严格倒查检验机构的检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责任编辑:李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