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关于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29.08.2016  20:05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16〕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在省公务员局指导下于2016年8月27日组织实施了2016年遴选公务员面试和专业测试工作。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2名(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2016年9月1日(星期四)。
三、集合地点
2016年9月1日7:30在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503房间集合。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5号(金水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四、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2.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按时到达集合地点,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保持电话畅通。
4.此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严禁在体检中使用通讯工具,体检考生请务必将携带的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
5.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凡违反体检规定和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体检结束后,在医院体检餐厅就餐。
7.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照物价核定标准统一收取。请考生适当携带现金,以备需要。
 
附件:1.体检考生名单
   2.体检须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
 
 
 
附件1
参加体检考生名单
职位代码姓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总成绩
原始成绩×60%成绩原始成绩×40%成绩
3901范学智7983.8050.2888.5035.40164.68
3901李喆67.5088.6053.1676.9330.77151.43
 
 
  附件2
体检须知
       
1. 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饮酒、不服用药物等。体检当天早上不进食、不饮水,且避免剧烈运动。
2. 体检考生集合时,工作人员组织验证并确定体检编号,请考生务必记清自己的体检编号,以免错号影响体检结果。考生体检过程中,只报本人编号,不得将姓名告知医务人员。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将会影响对考生的录用。   
5.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提出复检的,凡是现场判定的体检项目,如血压、心率、视力、听力等,必须现场提出复检,当日复检并做出结论;根据有关规定,如有影响合格结论的其他体检项目,需要当场安排复检的,由体检医院提出并安排复检;凡是现场判定的体检项目,因本人没有复检而作出不合格结论的,当天体检结束后,一律不再复检,请考生务必注意。
6.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省政府外侨办提交复检申请,省政府外侨办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