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16〕67号)要求,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了拟录用职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附后),现将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执行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开展体检工作。
三、体检时间
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
四、集合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017年4月26日早上7点在河南省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北门西侧)集合,逾期不到者视同自动放弃本次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0371-69691635、69691630。
五、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考生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 笔试 准考证 和面试通知单,以核对身份。
(二)体检考生到达集合地点后,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即取消其本次录用资格。
(三)考生体检过程中,只报本人编号,不得将姓名告知医务人员,否则,取消其本次录用资格。
(四)根据有关规定,在体检过程中,一旦发现顶替等舞弊行为,即取消相关考生的体检及录用资格。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服用药物等,避免剧烈运动。
因违反体检规定有关要求影响体检结果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六)体检时将有工作人员分组引导,考生要记清本组引导工作人员,不要串组走失、跟错引导工作人员,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按体检医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女性考生在经期、孕期中的,体检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此次体检 费用 由考生承担,体检医院按照物价核定标准统一收取。体检结束后,医院准备有体检餐。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0日
附件下载: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