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体检公告

17.02.2016  17:33

按照《河南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录用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执行标准

执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开展体检工作。

三、体检时间

2016年2月22日(星期一)。

四、集合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016年2月22日早上7点在河南省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北门西侧)集合;联系电话:69691139,18603716226。

五、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考生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以核对身份。

  1.  

  2.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按时到达集合地点。体检考生集合时,工作人员组织点名并确定体检编号。凡是超过规定时间没有到达,未能参加现场点名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考生到达集合地点后,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即取消其体检资格。

(四)考生体检过程中,只报本人编号,不得将姓名告知医务人员。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服用药物等,避免剧烈运动。

因违反体检规定有关要求影响体检结果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六)体检时将有工作人员和导医分组引导,考生注意记清工作人员和导医,不要串组走失、跟错导医,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按体检医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女性考生在经期、孕期中的,体检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此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医院按照物价核定标准统一收取。体检结束后,医院准备有体检餐。

(九)根据有关规定,在体检过程中,一旦发现顶替等舞弊行为,即取消相关考生的体检及录用资格。

(十)录用体检工作全程接受省纪委派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室监督。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17日


附件: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公开招录公务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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