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启动2017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18.04.2017  18:22
       

为切实加强粮食库存管理,夯实宏观调控物质基础,推动粮食企业提高库存管理水平,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近日,省粮食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河南省粮食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开展2017年河南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今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今年粮食库存检查将采取“在地检查”的原则,共分县级督导企业自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国家抽查四个阶段。旨在通过检查,准确查清我省粮食库存底数,进一步完善粮食库存监管制度,确保我省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质量完好。

  《通知》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分工明确、要求严格、措施到位。有关中央粮食企业所属库点要积极配合做好检查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或企业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库存检查的主要内容、程序方法等事项均应进行公开,检查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应按照规定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三是压实承储企业的主体管理责任。重点核查企业库存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隐患,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促企业严肃整改,推动企业主体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四是落实库存检查工作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检查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统筹安排工作经费,厉行节约,不得转嫁给企业。五是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和保密制度。参加粮食库存检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在粮食库存检查数据录入、汇总、传送等环节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六是加强库存检查动态信息的报送,为上级部门掌握库存检查工作基本动态和发展趋势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