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5年“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纪委五次会议精神,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校风教风师风,过一个清廉、文明的节日,现就加强“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基础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厉行节约的自觉性,强化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紧绷思想作风之弦。
二、严明纪律,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近日,省纪委通报了五起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并发布了“六条禁令”,重申“五一”廉洁过节纪律。同时,要求我省各级党委(党组)和各级纪委(纪检组)加大对“两个责任”的落实和问责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从严问责。学校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省纪委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1、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
2、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3、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4、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5、严禁公车私用。
6、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和管理单位。
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8、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9、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10、严禁在票据、做账等方面弄虚作假,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
三、强化问责,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责任落实的同时,更要硬化责任追究,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校纪委将加强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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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