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欧(芬兰)能源法论坛在我校举行

24.10.2014  17:43

      近日,由河南大学法学院主办,河南大学环境与民商法研究所协办的2014年中欧(芬兰)能源法论坛在我校金明校区举行。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们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孙佑海教授,芬兰阿尔托大学Ekroos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秦天宝教授等来自国内外的知名学者,我校常务副校长赵国祥,以及来自河南省政府研究室、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环保厅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出席了本次论坛。会议开幕式由我校法学院院长吴泽勇教授主持。

      论坛开幕前,赵国祥代表河南大学为孙佑海颁发了河南大学客座教授聘书。孙佑海表示自己将切实履行好客座教授的职责与义务,为河南大学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本次论坛分为学术报告和圆桌论坛两个环节。来自中、欧的2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分别发表了报告演讲,并进行了积极、热烈的互动讨论。在圆桌论坛环节,与会代表紧密结合国家“生态文明”战略需求,就“河南省的低碳发展之路”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为我省低碳经济与能源法治建设献言献策,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