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名单

11.08.2015  11:17
       

根据《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以及《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延续申请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决定授予 北京 市张辛 粮食 储备库等149户企业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将 北京 市南郊 粮食 收储库等541户企业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延续至2020年7月,准予 北京 市南郊 粮食 收储库等212户企业变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事项。我局将向本次取得资格企业、延续资格企业以及企业名称、仓号、资格仓容发生变更的企业颁发“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书”。请相关省(区、市) 粮食 局协助收回并销毁已作废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书。

本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1. 2015年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名单

2. 2015年延续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名单

3. 2015年变更部分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事项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