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12.03.2015  12:24
2014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

      2014年,各地区、各部门(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绿化委员会第32次全体会议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搞绿化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国土绿化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全民义务植树深入推进
      各级领导率先垂范。4月4日,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植树时强调“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履行法定植树义务,各级领导干部更要身体力行,充分发挥全民绿化的制度优势,因地制宜,科学种植,加大人工造林力度,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强生态功能,保护好每一寸绿色。”开展了以“履行植树造林义务,实现美丽中国梦想”为主题的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活动,来自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单位及北京市的172名省部级领导参加。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国人民解放军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人大机关义务植树”、“全国政协义务植树”、“百名将军义务植树”等活动。全国各地、各部门(系统)以及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群团组织、部队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各级领导坚持带头参加义务植树,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不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组织发动广泛深入。国务院在京召开全国绿化委员会第32次全体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全国绿化委员会主任汪洋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高位推动国土绿化。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全绿字〔2014〕4号),部署落实全年造林绿化工作。北京、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湖北、贵州、西藏、甘肃等省(区、市)地方党委、政府组织召开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工作会、动员会、现场会,制定出台扶持发展造林绿化的相关文件,对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地结合植树节等各类生态节日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信息平台,广泛开展国土绿化宣传发动,大力弘扬生态文明观念,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积极履行植树义务、投入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北京市利用“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日”、“国际森林日”等重要节日,在首都主流媒体开展《走平原看绿化》、《绿满京华》、《北京森林公园》等专题宣传活动,开通了微信平台,创新了互动交流,各级各类媒体刊发首都绿化美化建设新闻稿件4300余篇,刊发专版专题230余期,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四川省开展《统筹城乡绿化•建设美丽四川》主题宣传活动。山西、湖北省分别向全省发出了《着眼建设生态文明•倾力打造美丽山西》、《人人多植一棵树》的倡议。吉林省举办“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成果展”等绿化宣传活动。甘肃省继续在兰州市举行“3.12”植树节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浙江省录播了 “关注森林—平原绿化书记访谈”系列节目。海南省编播了《绿动海南》系列专题片。重庆市、新疆自治区等地充分发挥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提高绿化宣传效果。江西、广东等省坚持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就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抢抓时机推进造林绿化。
      植树活动蓬勃开展。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在京举办了 “绿色的梦想,共同的家园”为主题的“国际森林日”植树纪念活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赴京郊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种植乔灌木约33.9万株。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支援驻地生态建设,全年出动兵力84.4万人次、车辆3.3万台次,植树734.5万株,种草331.5万平方米。共青团系统深入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组织青少年598.4万人次,营造各类青年林、青年草场。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实施“巾帼绿色家园行动”,广泛开展“共建绿色家园、共享美丽蓝天”义务植树活动,新建“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30个。中石化系统组织干部职工42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植树117万株,绿化面积1.9万公顷;组织广大青少年开展“青少年绿化基地”、“我与装置共成长”等主题植树活动。冶金系统组织干部职工58万人次参加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种植乔木204.6万株、花卉灌木465.2万株,铺植草坪75万平方米。北京市启动开展了“市花月季进社区”活动,70个社区种植月季109万株;广泛开展造纪念林、植纪念树活动,新增市级纪念林7片;开展了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碳中和林植树活动。天津市组织市直机关干部以缴纳绿化费尽植树义务的方式植树1.5万余株;组织21所大专院校学生义务植树4.8万余株;连续第六年组织在津外国专家和海外归国人员种植“海外人才友谊林”。江苏省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营建了一批“市民林”、“车友减排林”、“校友林”等纪念林。浙江省开展“营造彩色森林•建设美丽通道”、“营造美丽森林•推进五水共治”等主题植树活动。海南省组织发动230万人次参加绿化宝岛义务植树活动,植树1190万株。陕西省组织开展了“植树造林,治污减霾,加快‘三个陕西’建设”、“西咸共建蓝天碧水”等主题义务植树活动。山西、内蒙古、辽宁、山东、河南、福建、重庆、云南、贵州、宁夏等地结合本地生态建设实际,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义务植树活动。
      机制创新不断推进。全国已有北京、天津、河北、安徽、江西、湖南、陕西、青海、新疆等省(区、市)相继颁布《义务植树条例》,或在《绿化条例》中加强了义务植树法律规定,全民义务植树的法制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辽宁、黑龙江、江苏、福建、贵州、广东、广西等省(区、市)和深圳、杭州、太原等城市积极创新义务植树形式,相继出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及折算办法》,拓宽了公民参加义务植树的渠道和方式。北京市广泛开展“城乡手拉手、共建新农村”活动,组织开展绿化美化“六进”、“六美”创建,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协同发展。浙江、广西等省(区)以赠苗植树方式,支持推动城乡绿化。广西自治区与中国绿化基金会联合组织开展了“幸福家园•绿色金秀——全国志愿者生态扶贫植树交流”公益活动,创新生态建设资金募捐方式。北京军区会同内蒙古自治区延续“国家提供资金、政府规划区域、部队挖坑植树”的商都植树模式,出动1万余名官兵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车辆机械800余台,在集宁市植树1000公顷。中石化系统积极推行认建认养、以资代劳等义务植树履责形式,参加义务植树人数和尽责率明显提升。
      二、重点生态修复工程稳步推进
      各地紧紧围绕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实施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据统计,2014年全国共完成造林602.7万公顷,超额完成全年造林计划任务,其中,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完成造林199.9万公顷。
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全年完成造林41.5万公顷,中幼龄林抚育175.2万公顷,后备森林资源培育11.7万公顷,有效保护森林1.15亿公顷。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把天保工程扩大到全国,争取把全国的天然林都保护起来”的系列指示精神,国家林业局启动了全面停止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三产服务业等,推动工程区全面转型发展。
      退耕还林工程全年完成造林34.8万公顷。国务院批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国家林业局及时部署,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全年完成造林26.5万公顷。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工程督导和人员培训。工程区严格执行《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管理办法》和《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建设项目技术规定》,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营造林37.2万公顷,完成率达100%,新增综合治理重点县14个,重点县总数达到314个,滇桂黔石漠化县实现了全覆盖。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工程完成造林97.1万公顷。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深化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计划和资金管理办法》,增强了发展动力,规范了工程管理。稳步推进百万亩防护林基地、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示范项目、三北防护林综合示范区等建设,加大规模治理力度,提高工程建设科技含量。长江、珠江、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及太行山绿化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工程区积极推动落实工程设计、监理和报账等现代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得到有效加强。退化防护林改造工作扎实开展,国务院批复了《河北张家口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改造试点实施方案(2014-2016年)》,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关于加强退化防护林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了《全国退化防护林改造规划(2016-2025年)》编制,下发了《河北张家口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更新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出台了试点方案监测办法及实施细则,积极推动河北张家口坝上、北戴河及内蒙古赤峰地区退化防护林改造。
      各地持续推进实施地方造林绿化工程,充实完善生态修复工程体系。北京市全力推进平原造林工程,百万亩平原造林主体任务目标顺利实现。内蒙古继续推进黄河两岸、大青山前坡等重点区域绿化工程。辽宁省继续实施“青山工程”,启动了千万亩经济林建设工程。湖南省继续实施“十个珍贵树种苗木培育示范基地、百个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基地、千万株珍贵树木进农家”的“十百千”珍贵树种培育工程,推动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协同发展。广东省组织实施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和乡村绿化美化等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广西自治区启动重点区域绿化彩化工程,推进通道两侧森林景观改造和铁路沿线绿化美化。河北省继续推进10个人工造林大县和10个封山育林大县等“四个十”重点工程。山东省启动了鲁冀防护林带建设工程。湖北省组织实施了绿满荆楚行动和绿色乡村工程。西藏自治区启动开展了“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工程。新疆自治区继续推进城市防护林建设、绿色通道、村庄造林绿化工程。各地掀起了加快推进重点区域、流域,绿色通道、村庄的生态建设新高潮。
      三、重点区域造林绿化扎实开展
      各地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大局,着力抓好重点区域造林绿化,积极促进区域生态建设协调发展。国家林业局在京召开京津冀和内蒙古林业生态建设座谈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在京津冀蒙考察时有关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推进京津冀蒙林业生态建设协同发展措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积极推进区域生态建设协同发展。北京市以河北张承地区为重点,实施了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6666公顷;结合平原造林工程,加大京津保中心区过渡带绿化建设,在北京新机场周边建设森林1800公顷,加宽加厚重点生态廊道8条,完成绿化面积2000公顷。天津市以村屯、郊区、通道绿化为重点,构建网、带、片、点相互交融的生态林业体系,全年完成造林绿化2.6万公顷。河北省加大首都周边地区造林力度,启动京冀生态水源林和滦河水源保护林建设,实施张家口坝上退化林分改造试点,推进建设延庆、怀来联合建设延怀盆地国家级生态湿地保护区,积极打造京津冀生态屏障,完成造林25.5万公顷。国家林业局召开了旱区造林绿化工作现场会,学习交流旱区造林绿化先进典型经验,推广科学治理模式,部署旱区造林绿化工作,科学推进旱区造林绿化。
      四、部门绿化取得新进展
      住建部门积极推进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园林绿化建设,城市园林绿地总量稳步增长,园林布局日趋均衡,城市绿化美化水平明显提升,综合功能不断完善,城镇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截至目前,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190.8万公顷,比2013年增加9.6万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6平方米,比2013年增加0.38平方米。全国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39.7%和35.8%。
      交通运输系统围绕“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理念,以建设“绿色交通”为契机,以改善路域生态环境为目标,积极推进干线公路廊道绿化,稳步开展农村公路绿化,全面覆盖公路可绿化用地,努力提升公路廊道绿化总量,公路绿化步伐明显加快。全年新增公路绿化里程13万公里、面积4万公顷,实施“田路分家”的农村公路绿化里程近10万公里。
      铁路系统坚持以构建绿色安全屏障、美化旅客出行环境为目标,铁路绿化与铁路建设同步推进。继续深入实施《铁路部门造林绿化规划(2011-2020年)》,落实管护责任,巩固绿化成果,强化规范管理,提升绿化水平,铁路绿化取得显著成效。全年铁路沿线新栽植乔木283万株、灌木2307万穴,新增铁路绿化里程1435公里。截至2014年底,铁路绿化里程4.2万公里,占国家铁路可绿化线路的81%,主要干线基本形成了沿线绿色走廊和安全屏障,营造了“车在林中行,人在画中游”的出行环境。
      水利系统加强水利工程沿线、沿岸和库区周边绿化,水利工程区植被覆盖度持续提高,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功能明显提升,进入江河湖库的泥沙减少,延长了水利工程使用寿命。全年完成湖泊、库区绿化4110公顷,江河沿岸绿化6000公里。
      农垦系统以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提高综合防护能力为目标,采取健全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考核、强化全过程管理、推进科学造林等措施,大力推进农田林网化、林业产业化、社区园林化、庭院花园化建设,垦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年新建农田林网1.9万公顷,绿化垦区矿山222.3公顷、庭院1.1万公顷、道路6138.1公里、江河沿岸1496.7公里。
      教育系统始终把校园绿化摆在重要位置,将校园绿化纳入学校整体规划,统筹推进绿化建设,绿化率稳步提高。坚持校园绿化与立德育人相结合,倡导学生亲自参与、亲身投入植树造林相关社会实践,培养师生员工生态文明意识。在推进校园绿化建设中,遵循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注重校园人文景观设计,打造独具特色的校园生态文化。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绿化率达34%。
      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创新庭院绿化美化工作新思路,积极推进“生态型、节约型、功能完善型”机关庭院绿化建设。在坚持做好庭院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节水、节能、节地为重点的新建、改建工程,推广使用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利用和节水喷灌等新技术,起好节水示范带动作用。继续抓好“首都花园式单位”创建,开展市花“月季”进社区、进单位等活动,提高机关庭院绿化美化质量。中央直属机关系统全年新栽树木花卉407万株,更新改建绿地21万平方米。
      中国人民解放军统筹规划、科学组织,在扎实开展义务植树和军队营区造林绿化活动的同时,积极承担国家生态治理任务,扎实实施三荒造林、京津风沙源治理,完成造林绿化2万多公顷,落实重点公益林管护153万公顷。重视森林草原防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事区域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明确主体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加强防火设施建设,森林防火工作明显加强,全年无重大火灾事故发生。武警部队以创建绿色营区为抓手,积极推进营区生态环境建设,营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总体绿量明显提升。全年累计种植乔灌木15万株,绿化率达35%。同时,遵循“地方所需、群众所盼、部队所能”的原则,采取“部队整地挖坑、地方植树管护”警地共建模式,积极支持地方生态建设。
      中国石化系统以建设绿色生态防线、树立绿色环保企业形象为工作目标,大力开展矿区绿化,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组织开展文明和谐示范小区创建活动,将园林绿化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积极推进身边增绿,改善职工人居环境。推广运用土壤改良、优良树种、节水造林等先进技术,科学推进矿山植被恢复,绿化成效显著,所属企业绿化率达到33%。中国石油系统组织实施矿区绿化美化重点工程,加强美丽矿区建设,改善职工生产生活环境,新增矿区绿地688公顷,矿区生活基地绿化覆盖率达41.7%。中国冶金系统将推进企业绿化、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企业的责任,将绿化工作纳入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矿山复垦绿化和职工生活区绿化水平逐年提升。
      五、防沙治沙稳步推进
      全年完成防沙治沙任务126.5万公顷。持续推进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制定出台了示范区建设投资计划等相关管理办法,落实建设资金,示范区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继续开展封禁保护区试点,2014年新启动试点县23个,扩大了试点范围。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建设科学有序推进,制定了管理办法,组建了专家委员会,启动国家沙漠公园试点32个。开展了沙区生态红线划定指标的基础研究,确定了国家层面沙区植被保护红线,相关省区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外业工作基本完成,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进一步加强,积极有效应对和处置了2014年春季发生的沙尘暴灾害。设计并发布了我国荒漠化防治中英文标识,举办了纪念我国签署《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20周年主题展览,利用报纸、网络等传媒,回顾我国履约历程、防沙治沙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效益,调动全社会参与荒漠化防治的积极性。
      六、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不断加强
      全年林业系统新建自然保护区11处,面积14万公顷,国务院批准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数达344处,同时不断持续加强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目前,林业系统各种类型、不同级别自然保护区共计2174处,面积1.25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3%。继续对100多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组织实施野生动物野外巡护、栖息地维护改造、救护繁育,发布了《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规定》。继续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试点工作。首次实施了朱鹮在我国南方扩大放归自然活动,德保苏铁回归自然取得成功。兰花、金丝猴等濒危物种研究获重大成果。继续开展第二次全国野生动物资源和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全面完成了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在国家林业局报送的《关于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结果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肯定了大熊猫调查工作的基础性作用和近年来大熊猫报告工作取得的新成就,要求进一步做好大熊猫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保护管理水平。成立“全国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切实加强对中国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国际履约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H7N9禽流感溯源排查,以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全年发现并报告78起野生动物异常情况,采集各类野生动物病原学样品1.5万余份,发现多亚型禽流感病毒等,采取灭源、隔离等综合措施,防范疫情的发生、蔓延,有效保护野生动物种群安全。中国政府首次公开销毁执法查没象牙及制品6.1吨。开展了“警钟行动”、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督查等系列专项监督检查,有效震慑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探索生态保护新机制,大力推动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的试点与实践。举办了首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公益宣传活动,鼓励全社会以实际行动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生态建设。积极做好大熊猫繁育工作,进一步优化大熊猫繁育配对。截止2014年底,全国共繁育大熊猫幼仔24胎36只,成活32只,我国人工圈养大熊猫种群数量达到394只。
      七、湿地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
      2014年,湿地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成果正式公布,调查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和技术手段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调查表明,全国湿地总面积5360.3万公顷,湿地率为5.9%。实施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开展了中央财政退耕还湿、湿地生态补偿和湿地保护奖励等试点,全年安排资金近20亿元,实施项目331个。建立了国际重要湿地预警机制,在全球首次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国际重要湿地完成了健康功能价值评价,每年每公顷湿地价值为11.4万元。启动了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的泥炭沼泽碳库调查。总赠款2600万美元的GEF5期项目全面启动。新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40处,新增湿地保护面积50多万公顷;20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验收。建立了黄河湿地保护网络,实现了长江、黄河两大流域以流域形式开展湿地保护。开展《中国滨海湿地保护战略研究》,填补了我国滨海湿地保护研究领域的空白。
      八、草原建设持续推进
      继续组织实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和游牧民定居等草原保护建设重大工程。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成效显著,与非工程区相比,工程区草原植被盖度平均提高 8个百分点,高度平均增加63%。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节水灌溉人工草地,发展适度规模的标准化养殖,提高草原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全年完成草原禁牧1.04亿公顷,草畜平衡1.73亿公顷,新增人工种草1066.7万公顷,新增草原围栏470.1万公顷。监测结果表明,2014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达10.2亿吨,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53.6%。
      九、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圆满完成
      2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公布了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清查结果显示,我国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持续增长,森林质量逐步提高,生态功能继续增强。全国森林面积2.08亿公顷,森林覆盖率21.63%,森林蓄积量151.37亿立方米,森林每公顷蓄积量89.79立方米;全国森林植被总碳储量84.27亿吨,生态服务功能年价值超过13万亿元。与第七次清查结果相比,森林面积增加122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1.27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增加14.16亿立方米,森林每公顷蓄积量增加3.91立方米。2020年森林蓄积增长目标已经提前完成,森林面积增长目标已经完成近六成。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面反映了我国林业生态建设成就,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汪洋副总理在国家林业局报送的《关于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的报告》上作出了重要批示,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为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指明了方向。
      十、森林抚育经营扎实开展
      围绕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推动林业提质增效,出台了《中国北方国有林近自然经营方案编制指南》和《南方国有林场工业原料林培育与利用指南》,加强森林经营宏观指导,探索示范林场的示范模式。召开了全国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和国际森林文书履约示范单位建设座谈会,完成样板基地建设年度总结报告,加大样板建设和示范推广力度。通报了2012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国家级抽查结果,抚育补贴面积核实率98.3%、核实面积合格率98.2%、作业设计合格率96.6%,总体保持较高水平。修订完成并出台了《森林抚育规程》国家标准,编制完成《规程》解读,指导科学开展森林抚育经营。制定印发了《全国森林经营人才培训计划(2015—2020年)》,指导开展国家级、省级、县级森林经营人才培训工作,分别举办了南方和北方地区森林抚育经营管理技术研修培训班。组织开展了全国林地立地质量评价试点研究、森林抚育成本效益分析等森林经营专题研究,逐步完善森林经营政策体系,提升科技支撑水平。2014年完成森林抚育任务779万公顷,为年度计划任务量的111.3%。
      十一、森林、草原保护继续加强
      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清理排查非法侵占林地案件4.9万起,违法违规侵占林地面积8.6万公顷。严打涉林违法犯罪,先后部署开展“2014天网行动”、“2014利剑行动”等两次大规模、全国性专项打击行动。全年共立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3.1万起,破案2.5万起,比2013年上升14.1%。抓获涉嫌犯罪人员3.2万人,收缴林木60余万立米、野生动物7万多头(只)。查处行政案件23.1万起,比2013年下降13.7%。行政处罚23.4万人次,收回林地3517.3公顷,没收苗木1120万株、木材32.6万立方米、野生动物50.1万余只,涉案金额11.4亿元。严格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草原的行为,通报破坏草原资源犯罪案件7起。严格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制度、草畜平衡制度,对违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全年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18998起,立案17848起,结案17423起,结案率97.6%。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和严格规范树木采挖移植管理的通知》,各地、各部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在树木来源、品种、规格等方面从严把关,严格规范树木移植管理,初步遏制了“大树进城”之风。开展了古树名木保护现状调查,启动了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试点,开展了《古树名木鉴定标准(试行)》、《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技术规范(试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夯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基础。
      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成效显著。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家林业局等中央多个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加落部门协同,实政府责任,创新防治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疫情源头监管,强化检疫执法,积极开展航空监测、无公害防治、飞机防治等新技术试点示范,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全国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767.4万公顷,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严重发生的形势得到初步遏制。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启动灾情24小时职守和零报告制度,开展防灾减灾情况督导检查,提高生物防治比例。全国共防治草原鼠害面积733万公顷,其中生防比例达到82%;防治草原虫害面积485.7万公顷,其中生防比例达到57%。
      森林、草原防火能力明显提升。积极推进依法治火、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和基础保障等能力建设,科学指挥、果断决策,各级森林防火部门沉着应对、积极处置,火灾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3703起,受害森林面积1.91万公顷,与近三年同期均值相比,火灾次数下降17.4%。不断完善和落实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2014年,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158起,累计受害草原面积4万公顷,经济损失2200万元,无人员伤亡,草原火灾受害率与重特大草原火灾发生率控制在3‰与3%之内,草原火灾发生次数和受害草原面积均处于历史低位。
      十二、造林绿化政策机制不断完善
      集体林区林业改革发展深入推进。制定《农村林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林权确权登记工作不断完善,家庭承包到户率同比提高近2个百分点,全年调处林权纠纷约20.52万件,林权纠纷调处率达88%,有效促进了林区社会稳定。制定了《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工作方案》,确立了国家级集体林改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8个。出台了《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指导开展了改革试点,集体林区采伐管理改革初见成效。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建设步伐加快,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累计达15万家,涉及农户1600多万户,首次确定国家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66家,荣获“中国50佳合作社奖”的林业专业合作社10家。编制印发了《全国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建立县级及以上林权管理服务机构1600多个。
      造林绿化政策扶持和激励机制明显加强。全年中央林业投资1517亿元,比2013年增加67亿元。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了《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4〕9号),进一步明确了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补贴、森林公安、国有林场改革等方面的补助资金政策和管理办法,中央财政拨付当年造林补贴资金19.4亿元。启动了退化防护林改造,出台《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退化防护林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北张家口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更新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加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基地建设范围由2013年7省区扩大到南方15省区,划定国家储备林100万公顷,充分结合林业国家贷赠款项目全年完成基地建设40万公顷。国家林业局确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为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市(地级),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等65个县(市、区、旗、场、局)为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示范带动全国珍贵树种资源培育。林权抵押贷款全面推开,规模达到657亿元,同比增长了18.5%。扩大了中央财政森林保险补贴范围,24个省(区、市)、3个计划单列市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纳入了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范围,森林保险投保面积达1.4亿公顷,中央财政安排保费补贴12.7亿元,比上年增加了近1亿元。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等扶持力度加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印发了《全国优势特色经济林发展布局规划(2013-2020年)》、《全国集体林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全国经济林产品种植与采集业产值突破1万亿元,林下经济产值近7000亿元。继续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大草原保护建设投入力度,全年落实草原保护建设资金200.2亿元。
      各地造林绿化保障措施继续加强。河北省全省财政投入造林绿化资金达108.95亿元,吸引撬动社会资金115.05亿元,廊坊、唐山、张家口等地市县两级财政投入绿化资金均超过十亿元。辽宁省按照平均每亩300元的标准,对纳入省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项目的给予苗木费等补助,全年省级专项资金投入4.6亿元。福建省加大对造林绿化的投入力度,省级财政安排8.1亿元,各地配套资金达7.81亿元。四川省加大特色经济林培育与产业扶持力度,广元、凉山等市(州)、县两级财政每年专项安排资金,用于扶持发展核桃、油橄榄等特色经济林。陕西省各地加大造林绿化投入,其中,西安市投入资金1.84亿元,用于重点区域绿化和核桃产业示范县建设;榆林市本级财政投入1亿元,推进实施林业“十大”生态工程。定西市市、县财政全年至少安排5000万元用于生态建设。宁夏自治区落实扶持资金1.6亿元,改造提升低产低效果园。
      2014年国土绿化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区域之间、城乡之间造林绿化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很突出,干旱半干旱地区和农村造林绿化仍是薄弱区域,亟待加强;珍贵木材、木本粮油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珍贵树种、优质乡土树种、特色经济林、生物质能源林培育力度还需不断加大;森林、草原质量效益仍处于较低水平,森林、草原经营保护管理工作还需不断加强;乱砍滥采林木资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移植大树古树现象还依然存在,侵占林地、草地、绿地、湿地现象仍较严重,森林、草原、绿地、湿地保护宣传教育与执法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与极端天气频发,森林、草原有害生物和火灾防控形势严峻,国土绿化成果巩固任务依然艰巨。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国土绿化工作要继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观,坚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总动力,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创新国土绿化发展机制,转变国土绿化发展方式,着力完善国土绿化制度建设,加快推进依法治绿进程,认真实施《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等各项国土绿化规划,圆满完成国土绿化各项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

备注: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