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一季度全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

30.04.2015  18:35

豫安委办﹝2015﹞3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豫企业和省属企业集团:

      2015年一季度,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认真筹划安排年度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着力落实主体责任,依法推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狠抓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全省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下降,实现了年度各项工作起步稳、开局好的良好局面。但是,从一季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数据看,仍有部分地区和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实现全覆盖,覆盖率和整改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季度,全省应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245609家,实际排查245517家,覆盖率99.96%,比去年(99.8%)增加0.16个百分点;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205508项,已整改204433项,整改率99.48%;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1项,已整改1项,整改率100.00%,比去年(94.5%)增加5.5个百分点;累计落实治理资金38419.9万元,其中省属企业落实治理资金19341万元。

    (二)分地域情况

一季度,全省绝大部分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隐患排查治理都能做到百分之百全覆盖,全省开展隐患排查的企业和单位覆盖率平均达到99.96%,一般隐患整改率99.4%,重大隐患整改率100%。全省落实隐患治理资金同比增加5871万元。但是仍有平顶山市、济源市排查覆盖率和整改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邓州市、周口市、汝州市、新蔡县、永城市隐患整改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详细情况见附表)。

(三)分行业情况

1、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情况

一季度,全省应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企业54248家,实际排查54245家,覆盖率99.9%;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76304项,已整改75587项,整改率99.0%;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1项,已整改1项,整改率100.0%。累计落实治理资金32605.4万元。

(1)煤 矿。 全省应排查461家,实际排查461家,覆盖率100.0%;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23087项,已整改22698项,整改率98.3%。没有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累计落实治理资金18472.1万元。其中省管煤炭企业应排查146家,实际排查146家,覆盖率100.00%;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21173项,已整改20792项,整改率98.2%。省管煤炭企业累计落实治理资金18469.9万元。

(2)金属与非金属矿山。 全省应排查2286家,实际排查2286家,覆盖率100%;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2487项,已整改2808项,整改率98.6%;未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累计落实治理资金8163.06万元。

(3)危险化学品企业。 全省应排查12426家,实际排查12423家,覆盖率99.9%;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18137项,已整改17994项,整改率99.2%;没有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累计落实治理资金2768.9万元。

(4)烟花爆竹企业(含经营网点)。 全省应排查5745家,实际排查5745家,覆盖率100.0%;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5789项,已整改5789项,整改率100.0%。没有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累计落实治理资金85.43万元。

(5)冶金、有色企业。 全省应排查674家,实际排查674家,覆盖率100.0%;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3207项,已整改3197项,整改率99.6%;没有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累计落实治理资金354.1万元。

2、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情况

一季度,全省应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191361家,实际排查191272家,覆盖率99.9%;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129204项,已整改128846项,整改率99.7%;未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累计落实治理资金5814.5万元。

(1)道路运输、公路养护、水上运输、铁路运输、航空等重点交通运输行业。 全省应排查6101家,实际排查6101家,覆盖率100.0%;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5327项,已整改5311项,整改率99.7%;未排查出重大隐患。累计落实治理资金307.19万元。

(2)建筑施工企业。 全省应排查6875家,实际排查6869家,覆盖率99.9%;排查出一般隐患10629项,已整改10611项,整改率99.8%;未排查出重大隐患。累计落实治理资金113.28万元。

(3)学 校。 全省应排查31413所,实际排查31413所,覆盖率100.0%;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13222项,已整改13210项,整改率99.9%;没有排查出重大隐患。累计落实治理资金896.91万元。

(4)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全省应排查41279家,实际排查41211家,覆盖率99.8%;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52226项,已整改52024项,整改率99.6%;未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累计落实治理资金3730.79万元。

3 、油气管输情况

一季度,全省油气输送管道共排查出一般隐患1343处,整改848处;排查出较大隐患212处,整改40处;排查出重大隐患78处,整改27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隐患整改资金落实不足

隐患治理资金落实不到位是一个长期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各地应该高度重视,着力解决,没有资金保障,隐患治理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一季度,安阳、濮阳、驻马店、济源4个省辖市实际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和单位分别在3000——10000多家,巩义、兰考、汝州、长垣、邓州、固始、鹿邑、新蔡等8个省直管县市实际排查企业和单位分别在400——1000多家,但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均为0,商丘市1至3月份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比1至2月累计还减少7.3万元。

(二)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率明显偏低

      与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相比,全省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率明显偏低。一季度,全省油气输送管线一般隐患整改率62.55%,较大隐患整改率18.87%,重大隐患整改率34.62%。平均整改率只有55.54%。   

    (三)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少

一季度,全省油气管输领域排查出重大隐患78项,工矿商贸、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排查出重大隐患1项。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各地各部门没有实行分级挂牌督办,说明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还落实不到位,企业隐患排查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企业隐患排查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省政府安办要求各级、各地、各部门要依照《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豫政〔2012〕第54号),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不间断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覆盖率和整改率;各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必须达到百分之百全覆盖;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依法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坚决不能搞无米之炊,特别是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地区必须高度重视。

  (一)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各地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求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推动、企业自主负责”的原则和“总体规划、属地管理、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以事故隐患排查标准体系为依据、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企业自查自报和行业部门共同监管为基本方式,以数字化、标准化、信息化手段为依托,日常管理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将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逐步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 全力推进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工作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油气管道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督办问责制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狠抓管道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大政府和部门分级挂牌督办力度,推动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要强化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落实,责任单位具体实施的隐患整改机制,做到“一患一档一方案”,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要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机制,全力以赴、齐心协力将油气输送管道整治攻坚工作推向深入。油气管输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的监督,加强对隐患的排查和防控,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限期治理,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隐患整改目标任务,严防形成新的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严查狠打各种非法违法行为

对安全生产领域各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要认真分析因非法违法导致一些行业(领域)和地区事故频发多发的深层次原因,严格追究一批触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把企业常态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政府常态化“打非治违”和部门常态化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彻底消除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整体安全水平,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对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未制定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未落实重大隐患整改资金,对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并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依照新《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豫政〔2011〕41号)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附件

2015 年一季度各地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

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和单位

排查治理一般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落实治理资金

1-3 月份        应排查   (家)

1-3 月份        实际排查(家)

覆盖率(%)

1-3 月份  实际排查(项)

其中:已整改

整改率(%)

全省  排序

1-3 月份实际排查(项)

其中:

已整

改销号

整改

(%)

列入治  理计划  (项)

达到“五到位”要求(项)

挂牌督办 重大隐患(项)

1-3 月份实际(万元)

比上月末(±)(万元)

全  省

245609

245517

99.96

205508

204433

99.48

 

1

1

100.00

0

0

0

38419.9

5871

省属企业

272

272

100.00

31973

31235

97.69

28

0

0

 

0

0

0

19341

981.2

郑州市

59265

59265

100.00

45984

45984

100.00

1

0

0

 

0

0

0

35.2

13

开封市

8280

8280

100.00

2459

2459

100.00

2

0

0

 

0

0

0

4.5

0

洛阳市

14116

14116

100.00

12742

12742

100.00

3

0

0

 

0

0

0

15938

2342.3

平顶山市

19251

19181

99.64

17752

17603

99.16

26

0

0

 

0

0

0

71.2

12.2

安阳市

13756

13756

100.00

3237

3237

100.00

4

0

0

 

0

0

0

0

0

鹤壁市

5020

5020

100.00

7925

7925

100.00

5

0

0

 

0

0

0

670.6

670

新乡市

17182

17182

100.00

5506

5506

100.00

6

0

0

 

0

0

0

91.7

18.7

焦作市

16125

16125

100.00

17528

17508

99.89

19

0

0

 

0

0

0

597.5

541.5

濮阳市

4345

4345

100.00

3618

3615

99.92

17

0

0

 

0

0

0

0

0

许昌市

20871

20871

100.00

12970

12964

99.95

16

0

0

 

0

0

0

1182.1

406.8

漯河市

4125

4125

100.00

1605

1605

100.00

7

0

0

 

0

0

0

2.8

0

三门峡市

2846

2846

100.00

2876

2876

100.00

8

0

0

 

0

0

0

26.3

6.1

南阳市

9058

9058

100.00

4378

4374

99.91

18

1

1

100.00

0

0

0

83.3

13.5

商丘市

3670

3670

100.00

3181

3181

100.00

9

0

0

 

0

0

0

53.8

-7.3

信阳市

12036

12036

100.00

4397

4397

100.00

10

0

0

 

0

0

0

26.1

13.2

周口市

13745

13745

100.00

2556

2539

99.33

24

0

0

 

0

0

0

24.7

5.6

驻马店市

3619

3619

100.00

9884

9859

99.75

20

0

0

 

0

0

0

0

0

济源市

3963

3961

99.95

1431

1343

93.85

29

0

0

 

0

0

0

0

0

巩义市

4290

4290

100.00

8963

8959

99.96

15

0

0

 

0

0

0

0

0

汝州市

904

904

100.00

259

257

99.23

25

0

0

 

0

0

0

0

0

鹿邑县

1225

1225

100.00

1454

1449

99.66

21

0

0

 

0

0

0

0

0

新蔡县

522

522

100.00

322

320

99.38

23

0

0

 

0

0

0

270

79.1

滑  县

600

600

100.00

411

411

100.00

11

0

0

 

0

0

0

0

0

兰考县

1559

1559

100.00

368

368

100.00

12

0

0

 

0

0

0

0

0

固始县

1130

1130

100.00

424

424

100.00

13

0

0

 

0

0

0

1

0

邓州市

1242

1222

98.39

534

526

98.50

27

0

0

 

0

0

0

0

0

永城市

2135

2135

100.00

652

648

99.39

22

0

0

 

0

0

0

0

0

长垣县

457

457

100.00

119

119

100.00

14

0

0

 

0

0

0

0

0

全省排序按企业和单位隐患整改率由高到低排序,上升幅度或整改率相同的按行政区划顺序排序;本期未报数据的统计单位排序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