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季度全省中小企业统计工作情况通报

27.05.2015  15:32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60号),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和数据质量,促进统计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委、局领导的工作安排,现将一季度统计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一)统计报表报送。从一季度报表上报的情况看,能按规定上报数据的省辖市是:开封、洛阳、焦作、许昌、商丘、信阳、驻马店市。能按规定上报数据的直管县是:兰考、汝州、邓州、永城、固始、新蔡。其余省辖市、直管县均未按规定上报数据。其中:郑州、平顶山、安阳、新乡、漯河、长垣5月初才上报一季度数据。       (二)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核心。一季度,大多数省辖市、直管县对数据质量都能给予高度重视,注重从源头上把好数据质量关,焦作、驻马店等省辖市报送的数据质量较高,基本符合当地经济发展形势和客观规律。       (三)统计运行分析报告。运行分析报告以统计数据为依据,正确评估和总结当地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律及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洛阳、安阳、焦作、许昌、濮阳、驻马店、兰考等能够做到按时上报,并从分析报告中初步反映了当地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态势,对全省分析也有一定参考支撑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市(县)统计上报情况看,大多数统计人员认真负责,较好的完成了数据的采集、汇总和上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报送不及时。从一季度的报送情况看,有13个省辖市(直管县)未能按时上报,约占全部上报单位的46.4%。二是审核不严,数据波动较大,有的甚至会出现多报、漏报一位数的现象。三是个别地方统计人员调整,没有处理好数据间的对比衔接关系,致使前后数据出现逻辑错误。       三、做好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落实统计上报责任制。各县区要明确责任制,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统计人员。做到谁上报,谁负责。上报数据要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严格审核、按时上报。要对上报的数据逐级审核,防止出现漏报、错填统计单位等问题。县区审核后上报省辖市的时间要在18日前完成,逾期不报的不再接受审核,视为未报。       (三)认真把关,确保质量。对上报的数据要做到认真审核把关,并做定性分析,对个别数据出现变化较大的,要深入分析,找出原因,写出分析报告,运用一手数据指导中小企业生产经营。       (四)依法统计,严禁弄虚作假。各市(县)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统计工作。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