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豫灵镇文峪村2014年一事一议新建文化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灵宝市豫灵镇文峪村的委托,就灵宝市豫灵镇文峪村2014年一事一议新建文化广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豫灵镇文峪村2014年一事一议新建文化广场工程;
1.2 招标编号:HN/LB14-022;
1.3 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资金;
1.4 项目概况:
1.4.1建设内容:文化广场活动场地硬化长70米、宽50米、厚0.2米;周边绿化3000平方米;广场安装太阳能路灯10个;周边修建防洪渠长200米,内径宽100平米,内径高0.8米,渠边厚0.2米,加装水泥盖板;
1.4.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4.3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1.4.4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动态考核合格,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企业近两年有相关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均可报名;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须到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及人员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方可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6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电力宾馆四楼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相关专业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企业注册地工商局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查询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类似业绩2份(以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为准);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法人代表人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3.2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时间: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6月4日)
3.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在报名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灵宝市电力宾馆四楼456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5.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豫灵镇文峪村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252399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09号
灵宝办事处地址:灵宝市电力宾馆四楼
灵宝办事处联系人:刘女士
灵宝办事处联系电话:0398-8859621 13525226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