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3名县处级干部违纪被处理 看看都有谁

29.11.2015  12:10

平顶山市纪委不断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近期,又严肃查处3名县处级干部违纪问题,其中1名被撤销党内职务、2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分别是: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东光,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规收受购物卡、违规使用企业车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福利。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建议市检察院按法定程序罢免其卫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同时建议卫东区人大罢免其卫东区九届人大代表职务。

平顶山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市烟草生产办公室)副主任赵群伟,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长期占用公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6956元予以收缴。

平顶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牛全平,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2693.5元予以收缴。(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