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村会计贪100元被严重警告 称在村里抬不起头

28.11.2015  11:19

  □记者 李红汛 通讯员 李修乐

  本报平顶山讯 “因为100元钱,受了处分,又被曝光,好多人在背地里议论我。我感到在村里抬不起头,真是后悔啊!”昨日,记者见到平顶山市湛河区河滨街道杜庄村党支部委员、会计张宝平时,他仍为当初的“小聪明”懊悔。

  今年春节前,杜庄村里开展慰问活动,商议由张宝平代表“两委”慰问一户贫困群众。走到半路时,他趁人不注意,偷偷将200元慰问金中的100元据为己有。今年7月份,有群众反映村里救济资金发放有问题,湛河区河滨街道纪工委开始入村调查。张宝平听到消息,赶快将这100元慰问金补发给了救助对象。然而,纸包不住火,街道纪工委在调查其他问题时,还是掌握了他的这个违纪事实。

  围绕张宝平的违纪问题应该如何处理,街道纪工委进行了讨论。有的人认为,张宝平的违纪行为涉及金额太少,又在调查前补发了慰问金,应该从轻或免予处分;更多的人则认为,张宝平侵害的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应当严肃处理。最终,在提请湛河区纪委协助审理后,决定从重处理。9月11日,张宝平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顶山市湛河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葛玉红告诉记者:“100元钱的确不多,但是从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涉及资金的性质、侵害对象的身份以及造成的影响上看,都很特殊。对张宝平给予严肃处理,体现了对损害基层群众利益问题的‘零容忍’,防止‘小错’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