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平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税案

04.11.2014  11:00

平顶山平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在湛河区中兴路南段49号,注册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省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主管税务机关是平顶山市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发证日期2007年12月27日。

2012年7月12日~2012年8月30日,平顶山市地税稽查局直属分局对平顶山平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011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单位未依法按期汇总申报缴纳印花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5号)之规定,处以百分之五十罚款。查补印花税税款17172.94元,滞纳金1931.96元,罚款8586.47元。滞补罚合计27691.37元。该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解缴已扣缴的2011年度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追缴该单位由于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为职工少负担的2011年度个人所得税33127.5元。以上滞补罚合计60818.87元,已全部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