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重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07.01.2015  11:09
      本报讯(记者丁需学通讯员牛超郭琳)1月5日上午,平顶山市森林公安局联合叶县、鲁山县、郏县森林公安局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集中行动。无论是猎杀野生动物,还是将野生动物作为“野味”写入菜单进行招揽生意,都是不允许的。

      5日上午,参加行动的民警兵分三路,对平顶山市区及叶县、鲁山县、郏县三县的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及一些饭店进行集中检查。上午10时30分,记者随其中一路民警来到叶县保安镇,在一个家禽销售店查获已死亡的6只野兔、3只野鸡。森林公安民警随即对这些野兔、野鸡进行查收,同时向店主何某下达了处罚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接受处理。

      11时许,在叶县辛店镇桐树庄村一度假村内,森林公安民警又发现了6只冷冻着的野兔。此外,该度假村的菜单上还有炖野猪肉、炖野兔肉、炖野鸡等“野味”菜名。据民警介绍,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不管店内有没有真正的野味,只要打着“野味”招牌招揽顾客,也是违法的。民警当场向该度假村出具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撤换菜名听候处理。

      据了解,此次集中行动将持续两天,重点对猎杀野生动物行为,餐饮、集贸市场、快递物流、网购等交易领域售卖野生动物进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