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积极助推河长制成效明显

03.11.2017  09:38

 

      2017年以来,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平顶山市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根据部门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举措,积极助力推行河长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有效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全市累计缴存保证金1.18亿元。国家将保证金调整为恢复基金后,及时调整相应实施细则,加强动态监管,进行督促指导。宣传、指导矿山企业自筹资金恢复治理。平煤神马集团四矿筹集760万元对原矸石山区域进行治理,八矿自筹资金对208亩采煤塌陷区进行了土地复垦。争取上级投资矿山环境治理项目37个,涉及资金1.77亿元。对石龙区青草岭地裂缝地质灾害隐患、梁洼矿区、市凤凰山—九里山新老城区结合带矿区等实施治理。由市政府主导对采煤塌陷地进行改造,投资上亿元,建成白鹭洲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宝丰县吸引社会资金1.73亿元,开展治理工作,形成了形态自由、分布有序的山水空间新格局。

      二是创新实施了河滩地开发整治。为破解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足的难题,该局另辟 径,提出实施河滩地开发整治。经调查,全市符合土地开发整治条件的河滩地面积在5000亩左右,主要分布在北汝河流域、沙河、石漫滩水库南岸等区域。目前,已完成开发整理794亩,质量等别为7等水浇地。正在实施900亩,预计11月底可验收,质量等别也均为7等水浇地。

      三是有效保障了河流治理项目用地需求。抓住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有利契机,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做好与河道规划、生态保护、湿地建设等各项规划的衔接,将河流治理项目用地全部纳入本轮规划调整范围内。主动服务,建立审批倒计时制度,实现了项目用地“快报快批快用”。对我市重点河流治理项目湛河治理、沙河航运、及宝丰县玉带河整治拆迁安置区等项目提供服务,根据用地单位意见抓紧进行预审,及时组卷报送上级部门。

      四是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一方面,加大对河道外盗采砂石等违法行为的巡查、制止和查处。先后对卫东区、鲁山县让河乡一带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人,拆除砂石厂9个,确保了矿业秩序持续稳定。另一方面,对发现的河道内违法建设行为,第一时间向水利部门移交相关违法案件线索,并及时做好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