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平顶山市土地变更调查市级汇总、市辖三区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项目招标公告

22.05.2014  14:02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平顶山市土地变更调查市级汇总、市辖三区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土地变更调查市级汇总、市辖三区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项目(招标编号: PZC2013-5668Ag-34818);

2.1.2项目地点:平顶山地区内;

2.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 标段划分

根据项目需要,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2013和2014年度遥感监测和土地变更调查市级核查、市级汇总及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的更新维护;本标段工作面积约6338.32km 2

二标段:平顶山市新华区(不含新城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工作;本标段工作面积约7.1km 2

三标段:卫东区(含高新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工作;本标段工作面积约17.1km 2

四标段:平顶山市湛河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工作;本标段工作面积约20.5km 2 。                             

五标段:平顶山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的市级核查和市级汇总工作。

2.3 工作内容:

2.3.1 一标段工作内容:

按年度对平顶山市所辖各县(市、区)遥感监测和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开展全面的内外业核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市级汇总及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的更新维护。

每阶段完成时间、提交成果种类和成果质量必须满足《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要求》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

  2.3.2 二标段工作内容:

根据《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中地籍总调查和《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中土地总登记的规定,以区为基本单位,完成每宗应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工作;建立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和管理系统;根据区级人民政府的确认文件,开展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核发土地证书,确认集体土地使用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完善已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提升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管理水平。

权属调查方法为以实地使用状况为准,由集体土地使用者实地指认权属界线;地籍测量方法为实测法(解析法),地籍图成图方法为全野外数字测量法。

提交的成果种类和成果质量必须满足《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且须通过市国土局的核查和省国土厅的验收。

2.3.3三标段工作内容:同二标段。

2.3.4四标段工作内容:同二标段。

2.3.5五标段工作内容:

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地籍调查县级平面直角坐标系建设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4〕13号)的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地籍调查县级平面直角坐标系统并建立统一的平顶山市市区(石龙区除外)地籍调查县级平面直角坐标系统;对平顶山市所辖各县(市、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进行质检,并合库、汇总,建立市级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负责平顶山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及各种报告的编写;对各县(市、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技术设计书进行审核;对各县(市、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各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进行市级核查。

提交的成果种类和成果质量必须满足《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试行)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且须通过省国土厅的验收。

2.4质量要求:

一标段:必须完全满足《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要求》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

二、三、四标段:必须完全满足《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试行)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且须通过市国土局的核查和省国土厅的验收。

五标段:必须完全满足《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试行)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且须通过省国土厅的验收。

2.5 工期要求:

一标段:按上级要求的各时间节点准时完成。

二、三、四标段:要求在2014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五标段:市级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合库、汇总工作自各县(市、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检查合格并上交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在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提请省国土厅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2须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土地调查单位名录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函[2014]48号)中公布的单位;其中一标段要求是二类调查单位及以上,二、三、四、五标段要求是一类调查单位。

3.3一、二、三和四标段要求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五标段要求测绘甲级资质。

3.4近三年(2011-2013)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拟报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6一标段要求在河南省境内有从事过第二次土地调查或年度(2010-2012)土地变更调查的工作业绩,二、三、四和五标段要求在河南省境内有从事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业绩(提供合同和用户完工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和分包。

3.9每个投标单位只能选择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报。                                   

4. 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5   23     日至 2014  年 5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6楼)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近三年(2011年度至2013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拟派项目负责人测绘专业高级项目师职称证书、单位业绩证明的材料(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需装订成册)报名。

5. 招标文件的领取

5.1  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6楼。

5.3  招标文件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  13 日 上午10:0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893457290

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6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8103758830    0375-2983909                         

邮      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