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南洛高速平顶山市新华区段及香山景区周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26.02.2015  17:06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南洛高速平顶山市新华区段及香山景区周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及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洛高速平顶山市新华区段及香山景区周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豫财建【2011】549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治理区位于星峰水泥厂北,十一矿路南侧8#采坑,治理区面积0.27km2。

2.2招标范围:施工标:房屋拆除、垃圾清运、坡面清理、挖填方、覆土、漫步道等;

                          监理标: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

2.3招标编号:PZC2015-1153Ag-47486

2.4计划工期:施工标:550个日历天;监理标:施工及保修全过程。

2.5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施工标;第二标段:监理标。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等;

3.1.3具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1.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岩土或地质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  企业2012年以来承担过地质环境类治理项目或类似项目的业绩(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1.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1.7、开标前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2、监理标段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营业执照; 
3.2.2、具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项目负责人具有岩土或地质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国土资源部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培训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 
3.2.4、企业2012年以来承担过本行业类似项目(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2.5、开标前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3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    月    27    日至2015年  3    月  4    日,正常工作时间(截止时间为2015年  3  月  4  日下午5点30分),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第三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装订成册),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报名。(报名时须提前电话咨询)

报名人通过前述报名条件的,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施工标每套售价1000元(不含图纸),监理标每套售价500元(不含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项目负责人须到场,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3  月  24  日    9  时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踏勘现场过程中发生的安全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333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凌云路交叉口东北角九天城尚院5号楼1单元506室

电  话:0375-7073521   

手机:1378243139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