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公安局交警车管所业务楼一楼大厅装饰及外墙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工程(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平顶山市公安局交警车管所业务楼一楼大厅装饰及外墙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工程(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公安局委托,对平顶山市公安局交警车管所业务楼一楼大厅装饰及外墙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公安局交警车管所业务楼一楼大厅装饰及外墙干挂石材及玻璃幕墙工程(二次)
二、采购编号:PZC2014-3605Ag-40263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招标公告于2014年8月1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建设信息网》上已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4年8月28日
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五、评标结果:
经评审,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沣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通过了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在响应性评审阶段,三家投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计算表中,其规费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2.2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为不可竞争费,按规定计取,………规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8、29号文;三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计算工伤保险(综合工日×100%),而是计算了意外伤害保险(综合工日×60%)。未响应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视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不通过响应性评审。故本项目流标,需重新招标。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女士
电 话:0375-222152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平顶山市公安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