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局宣传月活动全面启动

09.03.2015  11:50

  为扩大《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宣传面,平顶山市统计局拿出专项经费,于2015年3月3日,在《平顶山日报》第二版要闻板块全文刊登了《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至此,平顶山市《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全面启动。
  2014年12月4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将于2015年4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条例》宣传活动,平顶山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一抓组织领导,制定方案。为确保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达到宣传效果,平顶山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成立了以陈卫华局长为组长的平顶山市《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市宣传工作的设计、谋划、指导等事宜。二抓方法步骤。2月下旬平顶山局结合平顶山市实际情况,以平统[2015]5号制定下发了《平顶山市学习宣传<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活动方案》,对平顶山市的宣传贯彻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确定《条例》正式实施之日即4月1日为全市集中宣传日,将在人员比较集中的市鹰城广场开展大型现场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将采取发送宣传页、设立宣传咨询台、发送宣传纪念品、现场答题、问卷调查、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民间艺术表演等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抓学习培训。2015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平顶山市局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新《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学习会上陈卫华局长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以部门为主组织学习,部门负责人带头学习,严格依法履行职权,要学法、懂法、守法。各专业要结合统计业务工作,采取多种方式,组织联网直报单位等统计调查对象学习《条例》,法规科要组织执法业务骨干和统计执法检查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为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