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官员被查烧账簿起浓烟邻居以为失火 叫嚣出去告纪委

23.02.2016  09:05

  □记者 王磊 李红汛

  核心提示|销毁账簿,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气焰嚣张,威胁纪律审查人员……昨天,河南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网站发布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开发办原党组书记、主任杨河海在任区开发办主任期间,贪污、受贿40余万元;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财产损失40余万元;涉及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设立小金库、拒不执行组织决定等诸多问题;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还搞攻守同盟、销毁证据、威胁证人及纪律审查人员,对抗组织审查。目前,杨河海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靠山吃山”,辖区企业成“提款机

  2月19日上午,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纪委组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开发办)、商务局、工信局等相关单位人员,在区委党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该区开发办原党组书记、主任杨河海严重违纪案件,宣读了对杨河海的处分决定书和对发案单位的监察建议书,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王金霞对案件进行了剖析。

  2006年底,杨河海调任新华区开发办主任。从哪里找钱花?杨河海把目光对准了辖区企业。

  2007年,杨河海以开发区内企业多、不便收取电费为由,与供电公司商量由区开发办代收电费。代收时,杨河海打着“损耗费”的幌子每度电加价0.2元。几年来,开发办小金库陆续进账企业所交电费“差价”15万余元。

  开发区内企业每年都向区财政上交场地租赁费用,杨河海指示财务人员不给开正规发票,而是打“白条”。几年来,用这招先后截留25.6万元。其中有一家企业入驻园区8年,每年2.2万元的场地租赁费全进了小金库。

  有了小金库,杨河海花起钱来“方便”多了。2008年至2015年间,他以虚开发票、直接占有、私自截留等方式,“报销”了自家购房装修、私人旅游甚至其出入洗浴场所的费用,累计18.7万余元。

  2010年4月,杨河海说“出入没车,不方便”,要求一公司为开发办买一辆汽车供他使用,购车款用两年场地租赁费12.6万元冲抵。担心企业不答应,杨河海还撕掉了尚差5年到期的场地租赁合同,重新签订了一份长达20年的合同,承诺租赁价格参照2005年的价格,永不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