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城镇居民收入增势艰难应引起重视

15.05.2014  15:09

2013年,在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一系列宏观政策作用下,平顶山市国民经济中积极向好的因素逐渐增多,总体经济企稳回升的态势基本形成,企业经济效益明显好转,为职工收入的稳定增长创造了条件;市委、市政府通过拓宽就业渠道,落实惠民政策,加大改善民生力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养老金标准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城镇居民生活继续改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481.93元,比上年增长9.1%,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但由于经济持续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回升动力还不充分,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进一步激化了经济生活中尚未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2013年以来,在保持经济适度增长的前提下,继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压力很大,与全省其它地市对比,平顶山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速最低,排在十八个地市的最后一位,需引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扭转增速缓慢的局面。 2013年,平顶山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6336.91元,同比增长9.5%,增速也明显放缓。

一、城镇居民收入增势放缓实证分析

(一)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在全省位次大步后移

2012年以来,平顶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各季累计同比增速呈逐步回落趋势,到2013年三季度达到了这两年的最低点,名义增长8.7%,增速在全省十八个地市中位次由2012年上半年的第十位,后移到了2013年前三季度的最后一位;2013年全年,虽然增幅有所回升,但仍排在全省最后一位,值得高度关注。

近两年全省各地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对比表

表一

单位:%

 

2012年一季度

2012年上半年

2012年1-9月

2012年

2013年一季度

2013年上半年

2013年1-9月

2013年

全  省

14.2

12.2

12.2

12.35

9.8

9.3

9.6

9.6

郑州市

14.3

12.0

11.5

12.2

9.8

8.6

8.8

9.8

开封市

14.5

13.2

11.9

12.8

11.7

11.0

10.7

11.1

洛阳市

13.3

11.8

11.8

12.3

9.4

8.5

9.3

9.7

平顶山市

13.8

12.2

11.4

12.3

9.6

9.0

8.7

9.1

安阳市

14.0

11.6

12.3

12.6

10.5

8.8

9.6

9.4

鹤壁市

13.2

11.4

11.3

11.8

10.9

9.6

10.2

10.1

新乡市

14.2

12.9

12.0

12.1

10.7

10.0

9.4

9.7

焦作市

13.7

11.4

11.3

11.8

9.3

9.2

9.0

9.5

濮阳市

14.8

11.8

12.5

13.3

11.0

10.9

10.5

10.6

许昌市

14.9

12.6

12.0

12.5

10.1

9.5

9.8

10.3

漯河市

15.0

13.4

13.3

12.6

11.3

9.7

9.9

10.7

三门峡市

14.4

11.7

11.7

12.4

10.2

9.8

9.1

9.1

南阳市

14.6

12.5

12.8

13.0

10.1

10.1

10.1

10.8

商丘市

15.0

13.5

13.4

13.4

11.4

10.5

10.3

10.4

信阳市

13.5

12.1

12.7

13.0

10.4

10.3

10.3

11.0

周口市

14.2

12.8

13.2

13.2

11.5

10.7

10.6

9.3

驻马店市

15.2

13.1

13.0

11.9

9.9

9.3

9.5

10.0

济源市

14.8

12.3

12.2

12.9

9.0

8.7

8.9

9.2

平顶山位次

14

10

16

12

15

14

18

18

从统计图上可以更直观地看出平顶山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速放缓这个趋势:图一

(二)城镇居民收入绝对量在全省位次后移,占全省比重下降

平顶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省十八个地市中的位次,由2012年一季度的第三位,退居为2013年的第五位,低于郑州市、洛阳市、济源市、安阳市,具体情况见下表:

近两年全省各地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对比表

  表二

 

 

 

 

 

 

单位:元

 

 

2012年一季度

2012年上半年

2012年1-9月

2012年

2013年一季度

2013年上半年

2013年1-9月

2013年

全  省

5340.11

10112.79

15187.54

20442.62

5861.00

11049.64

16644.04

22398.03

郑州市

6195.08

11845.87

17916.50

24246.00

6804.68

12864.61

19500.32

26615.32

开封市

4222.68

8408.81

12785.47

17544.68

4714.62

9333.78

14148.55

19492.19

洛阳市

5884.52

11226.75

16750.61

22635.61

6437.55

12181.02

18315.95

24820.17

平顶山市

5511.84

10369.60

15257.70

20610.14

6038.22

11302.86

16579.63

22481.93

安阳市

5080.06

9999.44

15332.14

21042.08

5611.43

10879.39

16802.49

23018.94

鹤壁市

4982.81

9677.37

14173.48

19283.67

5524.64

10606.40

15614.92

21227.85

新乡市

5143.94

9896.81

14760.54

20159.24

5693.83

10886.49

16147.74

22104.61

焦作市

5412.92

9962.20

14662.87

20136.17

5915.02

10878.72

15983.99

22057.56

濮阳市

4962.15

9564.98

14468.75

19511.03

5506.40

10607.56

15982.18

21571.28

许昌市

5486.56

10274.68

14493.98

19684.54

6040.70

11250.77

15908.59

21717.39

漯河市

4900.80

9324.78

14379.85

19135.77

5452.39

10229.28

15797.70

21173.81

三门峡市

5212.56

9654.22

14338.70

19184.19

5743.20

10600.33

15649.26

20937.87

南阳市

5191.92

9674.96

14232.00

19543.79

5716.30

10652.13

15663.74

21653.41

商丘市

4894.44

9130.26

13706.39

18312.47

5451.87

10088.94

15120.89

20214.22

信阳市

4750.09

8717.42

12767.09

17255.82

5241.91

9615.31

14078.27

19149.72

周口市

4398.80

8196.23

12192.17

16502.96

4903.12

9073.23

13479.18

18045.82

驻马店市

4892.09

8684.08

13018.58

17671.03

5374.50

9491.70

14257.95

19430.52

济源市

5386.33

10559.88

15483.65

21239.84

5873.25

11478.59

16867.11

23185.41

平顶山位次

3

4

5

5

4

4

5

5

占全省比重%

103.2

102.5

100.5

100.8

103.0

102.3

99.6

100.4

平顶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省平均水平的比重由2012年一季度的103.2%下降为2013年的100.4%,下降了2.8个百分点。

从近10年的情况看,具体变化过程见图二:

        从图二和表二可以看出,2003年-2005年,平顶山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全省平均水平的比重呈快速提高之势,由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变为迅速超过,两年间提高了4个百分点;2005年-2010年在全省平均水平之上呈稳步提高趋势,2010年达到最高点,五年间提高了3.15个百分点;2010年以后-2013年,趋势转而逐年下降,三年间回落了3.38个百分点,就是说,之前用五年时间提高的3.15个百分点,现在用三年时间回落了3.38个百分点,到2013年还不及2005年的水平。其中,2013年1-9月份出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现象,这是自2005年以来平顶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直保持高于全省水平的情况下首次处在全省平均水平之下,这些现象亦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居民收入翻番目标恐难完成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经测算,以2010年为基期,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要达到翻一番目标的十年间,每年应以7.18%的实际速度递增。而2013年平顶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9.08%,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仅增长6%,低于平均递增7.18%的速度要求,这样的速度必然拖累其它年份的增长。虽然,2011年和2012年平顶山市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名义增长速度达12.7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年均增长8.75%,对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做出了积极贡献,缓解了后期的增长压力,但是今后若按当前6%的实际增速增长,如期完成居民收入翻番目标勉强为继;若要提前一年完成,则2011-2020年间,每年应以8.01%的实际增速增长,2014-2019年间,每年应以6.29%的实际增速增长;提前两年,2011-2020年间,应以9.05%的实际增速增长,2014-2018年间,每年应以7.59%的实际增速增长。当前6%的速度显然偏低,势必增加后续年份的增长负担。

(四)收入差距直接影响人们整体收入水平提高

按相对收入等距五组分组,各占20%的高、低收入户的收入差距多年来呈阶梯式拉大之势,从近五年情况看,由2009年的14604.96元逐年扩大为2013年的31812.89元,可以说是一年一个台阶,详见图三:

 

收入差距相差悬殊,意味着社会财富越来越向高收入的居民集中,极易形成“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现象,直接影响人们整体收入水平的共同提高;同时购买力也会出现严重的分布不均,导致消费逐步分化,产生消费断层,影响消费需求的持续高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城镇居民收入增势放缓的因素分析

(一)居民收入来源单一,对工资性收入依赖过重

从收入来源分析,平顶山市城镇居民收入长期以来以工资性收入为主体,2005年以来,在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四项构成中,占比始终在70%以上;从近三年情况看,占73%以上的工资性收入增长速度大幅回落,是造成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放缓的主要原因,详细情况见表三:

表三               平顶山市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构成项目情况

 

绝对量(元∕人)

比上年增长%

占总收入比重(%)

2010

2011

2012

2013

2011

2012

2013

2011

2012

2013

家庭总收入

17898.7

20710.9

22954.4

24057.4

15.71

10.83

4.81

100

100

100

#可支配收入

16208.2

18347.7

20610.1

22481.9

13.20

12.33

9.08

88.59

89.79

93.45

㈠工资性收入

12778.5

15171.6

16799.1

17617.8

18.73

10.73

4.87

73.25

73.18

73.23

㈡经营净收入

1362.83

1669.13

1992.31

2545.07

22.48

19.36

27.74

8.06

8.68

10.58

㈢财产性收入

119.31

163.39

235.42

302.92

36.95

44.08

28.67

0.79

1.03

1.26

㈣转移性收入

3638.05

3706.81

3927.53

3591.68

1.89

5.95

-8.55

17.90

17.11

14.93

从对上表数据进一步计算我们发现,工资性收入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由2011年的127.85%,下降为2013年的43.74%;工资性收入增幅由2011年的18.73%,回落为2013年的4.87%。

收入构成的第二大项是转移性收入,其年距环比增长速度总的来说也呈降势,由2011年比上年增长1.89%,变为2013年比上年下降8.55%,占总收入的比重,也由17.9%下降为14.93%。

经营性收入增长速度呈加快趋势,占比也在逐年提高,成为居民收入新的增长点,但其与财产性收入一样,占比较小,2013年二者虽然比上年增长27.84%,但仅带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个百分点,对推动居民增收的作用有限。

(二)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不利于带动居民增收

第三产业与其他产业部门相比,具有就业弹性大,劳动密集、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并存特点,在劳动力就业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能够吸纳各种不同素质的劳动者就业,它的就业弹性始终高于工农业,因而也就能够更多地促进居民收入的增长。但是,在平顶山市社会经济发展中,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已是不争的事实,多年来,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努力提高第三产业比重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从平顶山市的产业结构来看,2003年以来的近十年间,第二产业比重居高不下,第三产业比重变化甚微,2012年平顶山市第三产业比重低于全省1.7个百分点,低于全国15.3个百分点。

                                    平顶山市地区生产总值分产业构成

表四                                      (以地区生产总值为100)

年份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2003

13.2

54.9

31.9

2004

13.3

57.6

29.1

2005

12.0

60.4

27.6

2006

11.0

62.1

26.9

2007

10.0

63.3

26.8

2008

9.7

65.9

24.4

2009

9.3

65.2

25.5

2010

8.8

66.3

24.9

2011

9.1

65.6

25.3

2012

9.8

60.9

29.3

资料来源《平顶山统计年鉴》(2013)

多方资料来源显示,我国第三产业比重较多地低于国际上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水平。世界银行统计,2006年世界服务业占GDP比重为68.9%,高收入国家为72.4%,中等收入国家为53.1%,低收入国家为44.9%。而我国2007年仅为40.4%。经过近几年的经济结构调整和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到2012年,我国第三产业只占GDP的44.6%,平顶山市则占29.3%,而西方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80年代已超过50%,目前通常能达到80%以上。平顶山市第三产业比重低,自主经营产业少,是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重要因素。

(三)传统产业比重大,民营产业少,经济增长乏力

在平顶山市产业结构中,具有地方特色和品牌带动效应的,充满生机活力和做强做大的民间自主经营的产业少,第二产业比重居高不下。而在第二产业中,尤以传统的、资源型的煤炭、钢铁为主要产业,技术设备老化,产品结构转型慢、不合理,价格又由国家调控,市场竞争力低,企业缺乏活力,且部分资源开采过度,面临枯竭,替代产品跟不上,导致了我市投资能力低,吸引外资少,特别是近年来,这些行业受全国经济大环境影响较大,整体生产、销售形势滑坡,经济效益下降,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增长缓慢。这种情况反过来又影响市场的进一步开拓,使结构性矛盾强化,出现了非良性循环的经济发展状况。

(四)没有强力的增资支撑因素

虽然国家越来越关注和重视民生问题,平顶山市委、市政府也积极落实国家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和出台地方性增资措施,但是,总的来说,平顶山市采取的这些措施显得力度不足,贡献不大。2013年平顶山市实施的主要增资政策是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等,这些政策一是实施范围小,二是上调幅度小。政策涉及对象只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必竟在全体居民中占少数,而对社会经济发展正在做出主要贡献的两大群体一是企业在岗职工,其工资由企业说了算,主要依赖企业经济效益,从当前的情况看,企业并没有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建立相应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特别是基层、一线职工这个庞大的群体,其工资并没有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提高,最低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等政策也缺乏强制性,相反,若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工人的工资就会很快下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其工资水平上涨主要取决于国家增资政策,当前公务员的工资历时10年基本未作调整,期间,对于每两年的晋级晋档工资和国家增加津补贴政策,各地根据各自的财政状况,有的落实,有的没有落实。2013年主要涨资政策是:1、年初上调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一至三类区域分别上调 140、150和160元;2、从1月份起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6元;3、从7月1日起,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县(市)每人每月提高40元;4、从1月1起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比上年增加161.69元等。数额较小,推动作用不强,对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没有形成强力的支撑。

(五)投资率持续走高,对居民收入增长形成制约

国民收入分配流程包括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层次,相应地,收入分配格局划分为初次分配格局和再分配格局。从收入分配的次序来看,首先是收入的初次分配,即生产成果在生产要素之间的分配,其分配原则是根据生产要素对产品生产所作贡献的大小来分配,以体现效率原则,分配结果形成初次收入分配格局;其次是收入的再分配,在全社会进行,即对初次分配收入进行调节,以保证低收入者或没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有生存的权利,从而体现公平原则和保证社会的均衡发展,分配结果形成再收入分配格局。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叠加在一起连续不断地进行,形成国民收入分配的最终格局,即在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政府和企业的收入主要用于投资,个人的收入主要用于消费。

投资率与最终消费率,是直接影响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和市场供求态势的一对重要指标。一般来说,投资率偏高,虽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但将严重影响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造成市场需求不旺,进而影响企业产品的销售和经济增长;反之,消费率偏高,投资不足,也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

表五                            2003 年以来平顶山市相关指标对比表

年  份

投资率%

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可比价)

城镇居民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扣除物价)

城镇居民消费比上年实际增长(扣除物价)

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指数(可比价)

2003

34.4

11.11

7.02

6.67

3.1

2004

39.4

15.68

8.37

1.64

4.6

2005

46.8

14.86

11.73

13.18

10.4

2006

49.1

15.45

12.49

12.01

11.0

2007

50.5

15.56

12.76

11.51

11.2

2008

46.9

12.92

8.76

8.92

9.0

2009

46.3

9.99

9.46

8.87

8.0

2010

56.1

11.21

6.79

7.89

4.7

2011

56.6

11.09

7.6

9.02

10.3

2012

70.4

6.81

9.88

10.64

4.7

平顶山市近十年统计数字表明,在GDP支出总额中,投资率逐步上升,2012年已达70.4%,比2003年提高了36个百分点。高投资率对居民收入的影响,一方面表现为在国内生产总值的使用方向上,用于最终消费的比例偏低,即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格局中,政府、企业的收入占比在提高,居民个人的收入占比被挤压;另一方面表现在投资效益上,由于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继续保持较高的投资强度,极有可能造成重复建设和盲目低水平建设现象,致使投资效益下降,资本的低效率运营必然制约居民收入的增长。从上表数据可以看出,平顶山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明显低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相应地,收入的相对低增长,带来了消费的相对低速度。近10年来,平顶山市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扣除价格变动影响后以年均8.99%的速度递增,尽管增长不算慢,但与同期GDP年均增长12.43%的速度比,仍显滞后。而城镇居民消费水平以7.66%的速度递增,明显落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

一般说来,居民实际收入的增长速度略低于GDP的增长速度是正常的,是避免通货膨胀、支持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但是居民收入增长长期低于GDP增长水平,而保持较高的投资率,则会导致供大于求、市场疲软,有效需求不足,这种状况又会推动和强化高投资、低消费的格局,加剧供大于求的矛盾,进而进一步制约居民收入和需求的增长,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六)与城镇居民收入相关性高的综合经济指标增长不理想

河南省统计局经过多方测算和长期研究及实践,确定了“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评估认定办法”,其中选择了生产总值、在岗职工工资、银行储蓄存款、可支配收入、个人所得税、财政支出等与城镇居民收入相关性比较高的经济指标对可支配收入指标进行评估测算,主要方法是:参照这些指标增幅数据,根据每一项指标与可支配收入的关联度确定其相应的权数,二者相乘求得分值,再计算总分,确定“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位次。

近年来,我们在高度关注城镇居民家庭生活抽样调查数据质量的同时,对省局确定的评估指标也给予了同样关注。通过观察发现,平顶山市这些指标近年来增长不理想,在全省位次逐步后移,影响了省局对平顶山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数据的认定。详细情况见下表:

表六                        相关指标增长速度及在全省十八个地市位次

  指        标

2010

位次

2011

位次

2012

位次

2013

位次

生产总值

11.2

16

11.1

16

6.8

18

6.6

18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2.3

12

15.0

6

11.3

17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

12.7

12

8.1

16

15.9

17

11

人均可支配收入

10.1

17

13.2

18

12.3

12

9.1

18

个人所得税

5.1

15

10.9

13

-24.1

16

-4.8

15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14.6

17

18.3

15

12.7

17

11.5

17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13.0

15

17.9

18

19.7

10

8

16

三、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后果

(一)收入增长缓慢导致当前消费需求不足。 长期以来,平顶山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落后于GDP的增长速度,特别是2003年以来的近十年间,这种情况更加明显。

表七                              1989 年以来平顶山市相关指标对比

年  份

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可比价)

城镇居民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扣除物价)

城镇居民消费比上年实际增长(扣除物价)

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指数(可比价)

1989

10.6

3.68

-2.57

10.0

1990

5.45

16.91

13.39

-2.8

1991

7.33

6.06

6.90

11.2

1992

6.18

3.89

-7.66

7.1

1993

12.41

7.49

20.26

-1.8

1994

11.37

10.18

7.61

13.1

1995

13.41

5.49

4.57

6.9

1996

13.53

7.72

9.62

1.9

1997

7.7

10.03

12.76

13.4

1998

8.58

1.95

-5.25

-4.5

1999

7.58

14.23

-7.96

3.8

2000

7.61

5.63

14.63

5.7

2001

8.32

8.91

3.62

4.2

2002

8.9

13.46

9.86

5.0

2003

11.11

7.02

6.67

3.1

2004

15.68

8.37

1.64

4.6

2005

14.86

11.73

13.18

10.4

2006

15.45

12.49

12.01

11.0

2007

15.56

12.76

11.51

11.2

2008

12.92

8.76

8.92

9.0

2009

9.99

9.46

8.87

8.0

2010

11.21

6.79

7.89

4.7

2011

11.09

7.6

9.02

10.3

2012

6.81

9.88

10.64

4.7

  数据来源:根据《平顶山年鉴》(2013)计算整理

根据上表数据计算,1989-2012年间,按可比价计算,平顶山市GDP以年均10.04%的速度递增,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以年均      8.55%的实际速度增长,这两个速度长期积累下来,差距越来越大;2003-2012年间,这两个速度分别是12.43%和9.47%,差距扩大了1.47个百分点;收入决定消费,1989-2012年间,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以年均6.97%的速度递增,城镇居民消费水平以年均5.73%的速度递增,与国内生产总值和收入增长相比明显偏低,这是造成当前需求不足的主要因素。

(二)收入增长缓慢造成边际消费倾向下降。 由于收入增长速度的明显回落,直接导致了居民边际消费倾向下降,就是说在居民每年增加的收入中,用于消费的比例在减少。从近三年情况看,

年  份

可支配收入

消费性支出

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

消费性支出名义增长

边际消费倾向

2011

18347.69

13192.12

13.20

14.69

78.98

2012

20610.14

14916.9

12.33

13.07

76.24

2013

22481.93

16324.03

9.08

9.43

75.18

消费倾向下降,说明人们捂紧了钱袋子,消费意愿不强,制约了消费规模扩大和其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边际消费倾向的下降是个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我国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政府支出的乘数作用来刺激经济增长。边际消费倾向的大小直接影响到财政政策效力的大小,并与财政政策效力的大小是同方向变动。

(三)收入增长缓慢使未来预期支出增加。 由于我国各项改革措施整体配套设计不够完善,在收入分配制度没有进行根本改革的情况下,医疗、住房、养老、教育等改革措施先行出台,导致居民分摊的改革成本和预期支出大幅度增加。加上正常收入增长缓慢,百姓只得压缩当前消费增加储蓄,以备未来预期支出。然而,由于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不够畅通,增加的储蓄不能全部形成社会需求,加大了有效需求不足对经济增长的制约。

(四)收入增长缓慢制约发展方式转变。 当前,金融危机余波未了,经济发展方式应主要依靠内需拉动、消费驱动,使出口、投资、消费协调运作,但是,目前我们经济增长明显依赖投资的情况仍未改变,主要原因在于消费短腿、动力不足,进一步看是百姓消费能力不足。居民消费不仅和当期收入有正相关关系,而且与既往收入和储蓄也有密切关系。居民收入较低,增长缓慢,加上就业变数较多,职业不稳定,收入不稳定,社会保障不健全等,已经制约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所以,只有让百姓不仅有钱花、而且敢花钱,才能将消费潜力变成实际的消费需求,经济发展才能更有后劲。

综上所述,要刺激需求增长,加快经济发展,必须尽快解决居民收入增长缓慢问题。为此,应结合当前经济发展和各项改革配套措施,通过建立企业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职工工资和企业效益同步增长;通过促进服务业大发展快发展,为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通过金融服务方式改革,提高信贷资金支持创业力度;通过鼓励居民进行动产、不动产投资,使财产向资本转化,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广开居民收入来源渠道;通过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解除居民后顾之忧;通过适当的收入分配政策,“提低、扩中、限高”,缩小过大的收入差距,使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略高于GDP增长速度,使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略高于城镇居民的增长速度,逐步使投资和消费保持合理比例,这是扩大消费的根本途径,解决需求不足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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