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度纵火案一审宣判:1人死刑2人无期

19.03.2015  13:26

判决要点(九)  

事件始末:

2014年3月21日凌晨1时54分,山东省平度市凤台街道杜家疃村村民看守被征农田的帐篷起火,造成4名守地村民1人死亡、3人受伤,一时间舆论大哗。

2014年3月23日,“@平度发布”发出长微博称,杜家疃村所涉土地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计604余万元,2013年5月16日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全部拨付到村;另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总计340余万元,也于2013年5月底前拨付到村并足额兑现给村民。同微博称,2013年10月,对杜家疃村81.59亩已征收土地进行公开出让,共获得1527.9万元收益,凤台街道已于2014年2月27日全部拨付到村庄。

2014年3月25日晚,青岛市公安局称平度“3·21”纵火案已破获。经查明:3月21日凌晨,李某、李显某、柴培某、刘长某4人受王月某指使(均为平度人),窜至现场实施纵火后逃跑。王月某是受崔连某(贵和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系开元城御景二期工地承建商)和杜群某(杜家疃村主任)的指使实施犯罪。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2014年8月14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3.21”被告人杜群山、崔连国涉嫌犯放火罪,被告人王月福、李青、刘长伟、李显光、柴培涛涉嫌犯放火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于8月20日9时在青岛中院普东刑事审判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2014年8月20日开始,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杜群山等7被告人涉嫌犯放火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到22日下午3时,庭审活动结束,宣布择日宣判。

2014年12年5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平度“321纵火案”。因各方当事人对调解意向及数额未形成一致意见,调解将于庭审后进行,如调解不成将依法择日判决。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