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销平台虚拟账户买保险:方便洗钱 理赔麻烦
自去年以来,不少网销平台已经实现虚拟账号支付,比如通过支付宝、财付通等支付保费
本报见习记者苏向杲
近期,有保监局寿险监管人士对《证券日报》(保险版官方微信:证券日报微保险)表示,随着虚拟账户支付(支付宝、财付通等)方式的流行,越来越多的客户要求保险公司可以使用虚拟账户投退保保险产品。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使用虚拟账户买保险存在监管空白以及洗钱、赔付等多重风险问题。
客户要求用虚拟账户投保
上述监管人士表示,有保险公司反映,不少客户要求保险公司采用虚拟账户办理投退保业务,但对于该种方式投保方式,此前并无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不知道是否违规,也不确定是否存在风险。
所谓虚拟账户就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为了方便客户支付,为其开通的具有充值、支付、提现的交易平台账户。这类账户存在以下特点:一是与客户银行账户绑定,货币自由转移;二是所谓虚拟,即账户内资金为数字,由系统来决定增加或减少,即系统获得客户充值信息,在对应的虚拟账户上增加等额的数字;三是账户内的资金与绑定的银行账户对应,并受银行账户资金的数量的限制。
此前,无论是个险渠道还是银保渠道,客户在购买保险时通常需要关联一张银行卡,通过该卡实现保险的缴费、给付、分红到账等操作。在客户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也会要求,除了未成年人之外,银行卡必须是投保人本人的身份证关联实名卡,以方便保险公司公司理赔,减少投保和理赔的纠纷。
但在支付便捷动力的驱使下,相当多的电子商务平台为客户开设了虚拟账户,如淘宝的支付宝、腾讯的财付通、新浪U币、网易POPO币。随着虚拟账户被广泛使用,不少客户希望能够在个险渠道、银保渠道采用虚拟账户缴费。
事实上,自去年以来,不少网销平台已经实现虚拟账户支付,比如淘宝的支付宝、腾讯的财付通等。
虚拟账户存两重风险
尽管虚拟账户可为消费者购买保险提供便捷支付功能,但根据上述监管人士的表述,由于没有相关法规,虚拟账户并非都进行了实名认证,其支付存在洗钱风险,且不利于追踪,也容易引起理赔纠纷。
一是洗钱风险。客户通过银行账户转入或购买充值卡充值等方式将资金支付到非金融机构体系内,形成非金融机构客户资金的来源。非金融机构通过这种模式简化客户支付手续,提高支付效率。但在实际操作中,客户可以通过使用现金购买不记名充值卡将资金余额注入虚拟账户用于支付或转账,最终进入金融体系。由于这一过程无法追究现金的来源,非法资金可以借此披上合法的外衣,通过保险产品自由出入金融系统和各类正常经济活动,很容易成为洗钱的源头。
二是赔付风险。部分虚拟账户可以同时绑定多张银行卡,但非金融机构不能像银行那样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消费单据、不定期上门回访等,虚拟账户无法判断商户资质和交易的真实性。同时,客户在开立虚拟账户时,自行登记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和地址等信息,非金融机构难以逐一核实查证信息的真实性,也没有进行核实查证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因此,第三方支付平台存在着部分匿名和假名账户,这类账户为保险公司理赔埋下隐患。
人保寿险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监管没有要求虚拟账户进行官方认定,虚拟账户虽然绑定身份证号及对应的银行账户,但是并没有实名认证,虚拟账户能否在法律上认定为就是本人的,还值得商榷。
监管空白
从相关监管政策来看,为保护客户资金安全,2010年6月央行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要求支付机构遵守反洗钱有关规定:一是通过客户尽职调查做到“了解你的客户”。在开户环节遵循实名制原则,对交易双方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联网核查;要求作为收款方的卖家提供商户资质证明,审核其所经营业务的合法性,以此堵截洗钱犯罪的源头。二是通过启动大额可疑交易报告程序监测异常交易。对交易真实性存在疑问或不符合正常交易行为的交易及时上报可疑交易报告;对以不记名充值卡向虚拟账户转入大额资金的,建立并及时报送大额交易报告,使反洗钱主管部门及时准确掌握异常资金动向,并采取必要措施开展反洗钱调查。
上述监管人士表示,尽管有上述规定,但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真实信息是否可以分享给保险公司,支付公司是否受央行监管,其短信验证不同于银行开户需要本人亲自到场的身份验证,是否可以起到验证的效果,都有待商榷。
另一位寿险监管人士则认为,原则上客户仅能通过网上指定类型银行账户支付保费,但如果客户有这类需求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是如果投保人通过虚拟账户支付保费,需要保险公司与虚拟账户的代付方即(账户所在的金融机构)依法签约(代收代付协议)、再经过虚拟账户的所有权人即投保人授权才能支付成功。二是对投保人要求虚拟账户退保的,取得投保人授权即可。
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虽然部分虚拟账户绑定多张银行卡,但是部分虚拟账户只绑定一张卡,这种虚拟账户支付保费的方式再也不用担心转账手续费问题了。如果这类虚拟账户第三方验证做好的话,保险公司可以从第三方账户划拨保费,也可以向第三方账户直接汇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