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

04.06.2018  01:28

5月30日,省民委党组书记贾瑞琴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委领导黄旭东、郭瑞疆、杨三忠、艾力卡木江出席会议,机关各处室、委属单位、宗教团体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中央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提供了风向标和有力遵循。

会议强调,要结合学习贯彻省委书记王国生在省委组织部关于《意见》座谈交流上的要求,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意见》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充分调动和激发民族宗教系统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

一是做好全面系统学习。 委领导班子,机关处室、委属单位负责同志对文件精神和王国生书记讲话要求先学一步,机关各处室、委属单位、宗教团体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传达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新时代的好干部标准和能力素质要求,形成发自内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 严格执行党支部学习制度,不断强化干部的政治素养。组织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培训相结合,不断提升干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能力,促使民族宗教系统干部全面提高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培养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制定机关干部管理制度,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激发机关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撸起袖子加油干。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民委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和《省民委(宗教局)人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四是关心关爱干部成长。 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主动与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倾听干部意见,了解干部诉求,疏导干部情绪。积极发挥机关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关心、爱护。依托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干部身心,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