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三门峡市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13.11.2015  11:40
         
    信阳市 8月13日,市长乔新江对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43号)作出批示:“我市作为产粮大市,务必抓好落实。
  按照市政府批示精神,信阳市粮食局代市政府起草了《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市发改、财政、农业、国土、统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发行等部门的意见,待征求意见后正式印发实施。
  三门峡市 市政府组织粮食、国土、农业、财政相关部门,制定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43号)实施细则,并要求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快工作推进步伐,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市长、县长责任制方案的实施。
  8月21日,义马市市长李隽瑜主持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8月27日,灵宝市市长杨彤主持召开落实粮食安全负责制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加紧制定实施细则;9月21日,卢氏县政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成立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农业、国土资源、粮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安全责任领导小组,提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抓好粮食收购、推进粮安工程等九项具体贯彻落实措施;陕县和渑池县的落实工作目前正中研究部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