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采购气相色谱仪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1.08.2014  13:44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委托,对气相色谱仪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经批准:气相色谱仪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编号 驻政采招【2014】122号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交货期

气相色谱仪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90日内

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采购台式计算机,投标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一致;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政府机关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3.3、气相色谱仪等主要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仪器生产厂商或中国区总代理商出具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5、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 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2014 8 11 日至 2014 8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 ,下午 14:30 时至 16:00 时。

4.2 发售地点: 驻马店市文明   1388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

4.3 联系电话:0396-   2609258 

5. 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5000 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驻马店市财政支付局(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 ),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财政局一楼东驻马店银行查询到帐后,投标人应再持到账凭证到 驻马店市文明 1388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财政支付局(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驻马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501011904824012

行  号:313511001019

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4年 9 2 9: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驻马店市文明 1388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 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 9 2 9:30 时在 驻马店市文明 1388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 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 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783308208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保伟                               联系电话:0396-2609225

11. 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 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   2610822     

驻马店市 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   2609226     

驻马店市 审计局    联系电话:0396-   3668820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采购气相色谱仪项目需求及要求:

一、技术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单位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1

1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主要用于石油,化工等产品中添加剂,氧化物,主成分和残留杂质等有机化合物定性和定量分析。主要必要配置:  气相主机,1套;带EPC控制的分流/不分流进样口,1套;定制的十通进样阀,1套,单阀自动阀箱,1套;带EPC控制的氢火焰检测器(FID),1套;带EPC控制的单丝热导检测器(TCD),1套;16位自动进样器,1套;原装进口气相中文控制软件,1套;30米,0.53mm, 5um的含氧化合物分析毛细管柱,1根;30米,0.32mm,0.25um的HP-5毛细管柱,1根;TCEP微填充柱  560mm x 1.6mm x 0.38mm,1根;0.53mm毛细管柱到阀接口,2个;1/4至1/8变径接头,2包;0.5毫升,1毫升样品定量管,各1个;自动10UL进样针,6个/包,1包;进样口用进样垫,50个;0.32mm和0.53mm密封石墨垫,各10个,填充柱用密封石墨垫,10个;聚酰亚胺密封垫圈,6个;不锈钢螺帽,6个;标样,1套;FID/TCD 测试标样,1套;柱接头,2个;样品瓶,盖和垫,各500个;聚酰亚胺衬管,6个;1/8 in. 大容量整合式捕集阱,1套;HP计算机和打印机,1套;三气源气相专用钢瓶,气及减压阀;

辅助功能:部分相似化工产品中有机化合物成分分析。

性能及技术指标

1.主要技术指标:

1.1 气相色谱仪:

色谱性能:保留时间重现性: < 0.0008min; 峰面积重现性: < 1%RSD。

1.2  柱温箱

1.2.1  整套系统要求柱温箱13.9升的体积容量,以便于最佳的升降温能力和多维功能的要求。操作温度:室温以上4℃至450℃

1.2.2  程序升温:20/21 阶

1.3 毛细柱分流/不分流进样口(具有电子压力控制功能 EPC)

1.3.1  极为方便的扳转式进样口维护,无需使用工具既可在几秒内更换衬管。

1.4    20 位自动液体进样器

1.4.1  样品位数:20位,其中2毫升样品瓶位数最少15位以上。

1.4.2  系统由主体,一根定位杆和一根电缆线组成。气相主机能自动识别其存在和所处位置,安装与拆卸要求能10秒内完成。具有重叠进样的功能

1.4.3  具备双塔同时进样升级空间

1.5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1.5.1  数据采集速率:高达500Hz。

1.5.2  最低检测限(对十三烷):<1.5 pg C/s

1.6 热导检测器(带电子气路控制)

1.6.1 最低检测限:450 pg/十三烷,载气为氦气

1.6.2 微池(3ul)单丝热导设计,保证本底噪音平衡。

1.7  化学工作站

1.7.1 软件可拓展保留时间锁定(RTL)应用。可使得同一种化合物气相色谱和质谱的保留时间一致。此功能通过软件自动调整仪器工作参数,在五个不同条件下进样,分析锁定目标化合物而实现。

1.8   专用订制方案

1.8.1   满足用户SH/T0663,SH/T0693方法的不同应用,要求专业订制配置,色谱柱,阀等联接安装,调试在仪器出厂之时全部完成。

1.8.2 有专业的应用支持和服务体系,保证用户专业的订制服务。

1.8.3 要求提供专业配置阀图文件,便于用户确认正确与否。

2.次要技术指标:

2.1  主机

2.1.1  电子流量控制(EPC):所有流量、压力均可以电子控制,以提高重现性

2.1.2  压力调节精度:0.001psi

2.1.3  可补偿大气压力或环境变化

2.1.4  程序升压/升流:3阶

2.1.5  具有4种EPC操作模式:恒温,恒压,程序升压,程序升流

2.2  柱温箱

2.2.1  温度设定:1℃ ,程序升温间隔 0.1℃

2.2.2  升温速度:120℃/ min (最大)

2.2.3  程序升温:20/21 阶

2.2.4  稳定性:< 0.01°C,既环境温度变化1°C,柱箱温度变化< 0.01°C

2.2.5  温度准确度:± 1%

2.2.6  炉箱冷却速度:450℃到50℃, 240秒

2.2.7  可使用最多8 个阀。

2.2.8  除柱温箱外,还有独立加热区:6个(两个用于进样口,两个用于检测器,两个用于辅助加热区)。

2.3  毛细柱分流/不分流进样口(具有电子压力控制功能 EPC)

2.3.1  最高温度:400℃

2.3.2  电子参数设定压力,流速和分流比

2.3.3  压力设定范围:0-150Psi, 精度0.001Psi

2.3.4  流量设定范围:0-200ml/分钟N 2 ,0-1250ml/分钟H 2

2.3.5  具备载气节省模式,可以节约气体用量

2.4    20 位自动液体进样器

2.4.1  进样速度:<0.1s

2.4.2  进样量范围:0.1 – 50µl,按1%进样针体积可调

2.4.3  进样精度:RSD<0.3%

2.5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2.5.1  温度范围:1℃步进可达450℃

2.5.2  具有火焰熄灭监测功能和自动重新点火功能,自动调节点火气流

2.5.3  线性范围:>10 7

2.5.4  灭火自动检测和自动再点火。

2.6 热导检测器(带电子气路控制)

2.6.1 最高使用温度400 ℃

2.6.2 线性动态范围:> 10 5 ±5%

2.7  化学工作站

2.7.1  软件:中文原版软件,Windows 7 操作环境

2.7.2  软件可反控仪器

2.7.3  早期维修反馈功能(EMF),操作认证/性能认证功能(OQ/PV),实时仪器监控和智能诊断功能

2.7.4  软件图象化,灵活简单,操作易学。

2.7.5  具备智能监控和诊断功能

质量标准

行业标准

 

验收条件及标准

设备验收在用户现场进行,符合标准SH/T0663;SH/T0693

 

验收方法及方案

由采购人组成采购小组进行验收。

 

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

12个月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含安装、调试、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内。

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调试后,经采购方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95%;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详见 “功能要求”部分主要配置部分。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一、仪器从安装调试之日起,仪器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对所有由仪器质量问题产生的故障,负责免费修理。并对产品实行终身维护,质保期外的维修服务只收取成本费用。

二、供应商在河南省境内应设有专业的维修站。

三、设备发生故障后,响应时间为2小时,8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并解除故障,如故障不能解除,应提供备机。

四、保证对采购人两名仪器操作人员培训并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最新技术免费升级。

五、售后服务人员每年至少上门走访客户一次。主动跟踪动态服务,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仪器生产厂商或中国区总代理商出具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 经批准:气相色谱仪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5.如果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