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统计局“五强化”提升统计法制保障作用

08.05.2014  17:05

近日,三门峡市统计局印发了《2014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三统字[2014]10号),要求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紧紧围绕统计改革和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突出五个重点,强化统计法制工作,为统计改革和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是强化领导机制, 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 各级统计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理念,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首位,注重发挥统计法制对统计工作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要切实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指导、考核奖惩、督促检查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普法效果,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继续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工作,扎实完成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制社会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力求形式新颖、渠道多样、载体丰富、效果明显,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的了解和认知,努力营造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的法治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络等新媒体进行宣传,为统计法制宣传注入新的活力。

三是强化案件查办,反对 制止统计弄虚作假 要把查办统计违法案件作为统计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确定目标,狠抓落实。市、县两级统计部门都要查办一定数量的统计违法案件,坚决纠正统计执法中有案不查的消极现象。对触犯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六条红线”和联网直报“四条红线”的行为,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

四是 强化执法检查 ,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紧紧围绕统计业务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要查深查实。要加强对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源头数据质量。认真做好经济普查执法工作,保障经济普查顺利进行。

五是 强化目标考核,不断完善法制建设责任制。 继续将统计法制工作纳入各县(市、区)统计局及市局各科(室、队)年度目标考核。修订完善统计法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加大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案件查办等重点工作的考核权重,充分发挥考核评比导向作用。定期考核通报全市统计执法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