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开封市烈士陵园园内排水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9.08.2014  16: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封市烈士陵园园内排水工程已由开财预指【2013】5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开封市烈士陵园园内
2.2、工程投资:135万元
2.3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建造师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公司,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4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本工程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11年以来)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
3.6财务要求:近2年财务状况良好,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为准。
3.7信誉要求:要求提供企业注册地区及以上行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3.8投标人如是外省企业,需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方可报名。
3.9无行贿记录要求:出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告知函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有效)原件。
3.10开标时法人和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并签字确认。如法定代表人与项目经理不到场则按弃标处理。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4.1 请投标人于2014年8月 29日至2014年 9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不良行为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外省进豫企业须持《进豫备案介绍信》,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地点: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9号窗口报名。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地点: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递交前,需要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缴纳资信保证金(见汴交管委〔2014〕1号文),资信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
5.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烈士陵园管理处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135921269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文女士
电 话: 13673787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