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委四项措施做加强行政审批工作

16.04.2015  17:3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优化政务环境,持续巩固郑州市第十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市民委(宗教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行政审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市民委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每周一召开主任办公会听取行政审批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行政审批工作。成立了以委主任任组长的市民委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和任命委副主任周建军为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分管该项工作,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力量抓好工作落实。根据市编办的批复文件(郑编办[2014]86号),成立市民委(宗教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在政策法规处挂牌,承担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职能,为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为保证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研究制定了市民委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日清周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服务承诺制度、AB岗制度等行政审批专项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形成了规范化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长效机制。
        三是提供便民服务。按照郑州市“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对每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统一规范审批项目名称、性质、设定依据、前置条件、审批环节、办理程序、承诺办结时限、收费标准(不收费)、监督电话、责任人等,精心制作了审批流程图和办事指南,近期将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公布,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严格依法审批。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中,由市民委行政审批办公室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从严把关,仔细审核,并按要求在网上审批系统内运行循环,所有办理事项做到了日清周结,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2014年以来我们按“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和规定程序依法办理公民民族成分确认件125件(2014年92件,2015年第一季度19件),办理寺观教堂宗教固定处所设立审批件5件,群众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