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昌 市 档 案 局 认真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01.12.2017  00:33

许 昌 市 档 案 局

认真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许昌市档案局于2017年11月1-30日对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并对市公安局、市法院、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电业局、市职业技术学院等30个重点抽查单位。首先,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訾致远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许昌市案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积极主动地向市政府法制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请示汇报,争得上级部门对我局档案执法检查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使我局档案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有据、程序规范、文明执法。其次,向市直118个单位下发了《许昌市档案局关于开展市直单位档案执法检查的通知》(许档发[2017]34号文件),确定了档案行政执法的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法和检查程序。并聘请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专家对全局同志,特别是档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档案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局档案行政执法水平。第三,这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采用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步进行。一是自查阶段。各单位按照许档发[2017]34号文件要求,根据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查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以自查报告形式报市档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二是抽查阶段。在结合前阶段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确定了市公安局、市法院、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电业局、市职业技术学院等30个重点抽查单位,有三位副局长分别带领三组执法人员对上述单位进行档案执法检查。三是汇总总结阶段。从检查结果看,基层档案工作基础扎实,成效显著。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和 《档案管理违纪违法行为规定》的要求,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依法治档。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落实专兼职档案人员,逐步加大对档案工作的经费投入。能结合单位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大部分档案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或接受档案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有一定的档案业务知识,能较好地执行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大部分单位档案室使用了档案管理软件或本系统管理软件,实现了档案案卷目录和文件目录数字化,市公安局、市法院、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电业局、市人行等单位对室藏档案进行了全文扫描,大大提高了档案利用效率和档案信息化水平,越来越发挥出档案为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提供服务的作用。

 

                                                  许昌市档案局法制科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