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平顶山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局电动车二座挂桶车、清洁助手扫路机及下水道疏通清洁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11.08.2014  10:07

平顶山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平顶山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局电动车二座挂桶车、清洁助手扫路机及下水道疏通清洁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局电动车二座挂桶车、清洁助手扫路机及下水道疏通清洁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局电动车二座挂桶车、清洁助手扫路机及下水道疏通清洁车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PXCZC14153、PXCZC14152、PXCZC1422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包进行采购

A包:电动车二座挂桶车采购

B包:清洁助手扫路机采购

C包:下水道疏通清洁车采购

      3.采购内容:A包采购电动车二座挂桶车5辆;B包采购清洁助手扫路机1辆;C包采购下水道疏通清洁车1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 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A包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B包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C包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

3.A包供应商须具有CE认证证书、ISO9001、ISO14000体系认证证书、银行资信证明书、世界制造厂识别代码证书及高尔夫系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

5.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车辆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于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到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湛河区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03)报名。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 9 9 日上午 9 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 9 9 日上午 9 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7671 

地      址:平顶山新城区宏图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375-256567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3号楼C座20层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