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审计局出台廉政约谈制度

26.01.2016  10:04

为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近日,平顶山市新华区审计局出台了《廉政约谈制度》,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确立了廉政约谈制度。从而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机关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扎实推动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的作风建设。

一是确定约谈方式。确定了约谈人根据工作需要,了解约谈对象个人思想、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工作约谈;确定了针对约谈对象本人或所在股室,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约谈人及时与约谈对象进行的提醒约谈;确定了针对群众举报、案件检查、执法监察、监督检查、明查暗访等反映出约谈对象自身存在的一般性违纪违规问题,约谈人及时与约谈对象进行的诫勉约谈。

二是理顺约谈程序。首先由局纪检组确定约谈对象,填写《新华区审计局党员干部约谈审批表》,报局主要领导审批;接着由局纪检组向约谈对象下发《约谈通知书》,告知其约谈时间、地点,约谈对象按时接受约谈;最后由约谈人按要求对约谈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

三是明确约谈内容和整该要求。约谈要当面指出问题,明确责任归属,宣讲政策规定,提出意见要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约谈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和承诺,并在约谈记录表上签名确认。约谈后由局纪检组负责具体实施,并填写约谈记录表,做好记录和相关工作资料留存。

四是落实约谈整改责任追究。约谈对象应当按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局纪检组对约谈对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