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扎实安排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31.03.2016  13:12

清明节期间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段,3月29日,三门峡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超常规措施,严防死守,严控火源,为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该市森林资源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清明节期间,林区野外火源点多、面广、线长,历来是三门峡市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各级各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把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第 一件大事、第一位任务、第一项职责,集中领导、集中精力、 集中力量,认真抓紧抓好。有关领导同志要亲自抓研究部署,亲自抓检查落实,亲自抓薄弱环节,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地块责任和包片责任。各地督查组也要加大督查力度,对群众祭祀、扫墓活动和休闲旅游的地点、区域进行安全检查,严控火源进林区、进山头,消除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村级护林员对林内及其边缘地带的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特别要加强对高速公路沿线、火灾多发区和风景名胜区等重要地段的野外火源监管,坚决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森林火灾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凡因责任不落实、部署不及时、人员不到位等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要坚决按照“四个不放过”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生态文明祭祀

清明节期间,各地务必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扎实组织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全民 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要狠下功夫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 式,扩大宣传广度,深化宣传实效,坚持宣传教育进学校、 进社区、进村入户,做到百分之百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家喻户晓,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特别要大力宣传 因上坟烧纸、烧香烛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积极倡导文 明祭祀、生态扫墓,用栽植纪念树、献花等有益生态环境保 护的方式祭奠。

三、加强火源管理,坚决落实严防死守措施

各地要在清明节前认真组织开展火险隐患大排查活动, 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在督查中对宣传教育不到位,防控措施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的,要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和责任倒查、逐级追查,要严肃处理,防止问题再次发生。要深入到田头林 缘地段,指导群众在春耕生产中科学用火,积极推广农事用 火“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人力”的经验做法,严格执 行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清明节期 间,各地务必组织干部职工切实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国有林 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以及集中墓葬地等重点单位和重 点地段的巡查巡护,做到死看死守。对小孩、老人和痴、呆、傻以及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要逐人登记造册,落实家长和看护人的职责,防止玩火成灾。

四、全面落实预案,确保森林火灾科学处置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处置森林火 灾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各项扑火准备和扑火保障 措施。各类森林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伍和了望员、护林员、 值班员等保持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确保一有火情,快 速反应,科学处置,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吸取森林火灾伤亡事故教训,把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放在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工作的首要位置。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指挥扑救,禁止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同志担任现场指挥员,禁止群众无组织、无序扑救火灾,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能够集中优势兵力迅速扑灭,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做好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好火情信息上传下达。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不漏岗、不脱岗、不离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落实每日16时零火情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小秦岭保护区管理局主要领导离开三门峡市辖区的,必须向市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请假; 各县(市、区)林业局长、小秦岭保护区管理局主要领导不能离开峡市辖区,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峡市辖区的,必须向三门峡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请假、并安排好临时负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