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市区城市集中供水价格改革听证相关情况的说明

10.08.2015  05:06

  8月7日郑州市市区城市集中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后,一些媒体和网民对相关问题有不解和质疑。经向市物价局等相关单位了解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水价改革的背景

  根据《价格法》及《河南省定价目录》的有关规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我市现行水价是2005年4月制定的,供水价格十年未作调整,供水成本与供水价格倒挂,随着南水北调源水入郑,水源置换及配套水厂、设施建设的投入,致使制水成本大幅增加。按照国家、省对我市今年9月底前必须实行阶梯水价的具体要求,我市启动了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程序。

  二、本次水价改革听证会程序依法依规

  本次听证会市物价局严格依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程序,于7月8日在《郑州日报》发布一号公告,征集消费者参加人,明确新闻媒体报名的有关要求;于7月23日在《郑州日报》发布二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具体信息,听证报告要点及成本监审报告。8月7日按照程序召开听证会。前后历时30天,完全符合《听证办法》程序要求。

  三、听证会现场情况

  本次听证会19名参加人全部到场,同时按报名顺序选取的5名旁听人员和大河报、郑州日报、河南日报、郑州晚报、郑州电视台、郑州人民广播电台、中原网、东方今报、河南商报、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10家省市媒体均按时到达现场。另外,新乡、洛阳、许昌、济源、三门峡、开封、鹤壁、焦作、平顶山等城市价格主管部门与会观摩。

  19名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简要归纳为:一是普遍支持水价制度改革,实施阶梯水价。二是针对南水北调水源置换等因素带来的成本上升问题,普遍支持适度上调水价。三是针对水价改革调价方案,支持方案一的3人,支持方案二的10人,对两个方案进行优化的4人,提出其他意见的2人。

  四、本次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的产生情况

  从7月8日发布一号公告开始到7月14日截止,共有97名消费者参加了报名。7月21日下午,市物价局在嵩阳饭店12楼会议室现场抽取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郑州日报》、《郑州晚报》、郑州电视台3家媒体全程监督。现场3名记者和1名消费者进行抽签,从报名的97名消费者中随机抽取产生了8名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为确保抽签过程公开、透明,郑州市黄河公证处对抽取消费者参加人的过程进行了公证。

  五、听证会媒体参与情况

  根据《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第16条之规定:“公开进行的听证会设记者席。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新闻媒体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市物价局在一号公告中明确了媒体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以及产生规则。市物价局按照报名顺序取前10家媒体参加听证会,分别是:大河报、郑州日报、河南日报、郑州晚报、郑州电视台、郑州人民广播电台、中原网、东方今报、河南商报、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听证会开始后,6家前期未报名的媒体记者要求进入现场,为了保证听证会正常召开和程序的严肃性,并公正对待按程序报名进入会场的媒体,工作人员进行了耐心的解释和劝阻,并发放了与进入会场媒体相同的会议材料。会后,市物价局朱孝忠副局长接受了这些媒体的集中采访。

  感谢各媒体对本次听证会的关注!

  郑州市委宣传部

  2015年8月9日

编辑:袁连贺